| 来源: |
香港大公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7日 14: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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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基地产正在推介其约47亿元人民币(6.91亿美元)的三年期贷款。所筹资金将用于偿还2008年1月签署的47亿元三年期贷款。贷款利率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同年期利率的90%。一名消息人士称,该融资已得到几家银行认购。
2008年贷款借款人为新鸿基子公司Shanghai Xin Lu One Properties、Shanghai Xin Lu Two Properties和Shanghai Xin Lu Three Properties。贷款用途为资助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开发成本。当时利率亦相当于人行同年期利率的90%。
参与2008年贷款的银团包括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上海分行、法国巴黎银行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和三井住友银行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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