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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人士称国美之争当由法律部门判决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19日 08:05 作者 郭丽琴
      经过《第一财经日报》多方询问,商务部各可能相关的司局表示,对黄光裕案件都不太清楚,并没有特别关注。
  一位商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不太了解这件事情,要先弄清楚原委才行。国美案件应当由法律部门来判决,商务部是具体业务部门,一般不负责此事。”
  针对当前国美电器的管控权问题,此前有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如商务部牵头,组成完全中立的第三方小组,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对双方及其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并且帮助双方恢复固定的对话和交流机制。
  此外,也有证监部门人士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国美之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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