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燃气(01083)与煤气(00003)宣布,港华燃气向煤气购辽宁及浙江等城市燃气资产的交易完成后,港华燃气的公众持股量将会不足,仅21.67%。为利便港华燃气取得联交所批准对价股份上市,中华煤气及港华燃气将尽最大努力寻求各种可行方法,包括考虑由港华燃气向公众投资者增发普通新股或由中华煤气或其全资附属公司出售股份,使公众持股量于成交日恢复至规定的25%水平。
港华燃气与煤气昨日宣布,港华燃气向煤气收购持有辽宁及浙江省6个项目及承让股东贷款,代价为17.22亿元。港华燃气将以每股3.55元,配售约19.58亿股代价股份,占扩大后股本约19.85%。交易完成后,煤气的持股量将由43.41%增至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