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09:11 |
作者: |
李静;胡红伟;吴敏;赵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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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经过审查认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交易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商务部昨日表示,在正式否决此项交易前,商务部曾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可口可乐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和修改方案。但是商务部评估后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交易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商务部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可口可乐的收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且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提出可行的减少不利影响的解决方案,因此,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报记者 李静 胡红伟 吴敏 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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