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2日 08:19 |
作者: |
舒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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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时
昨天,香港电讯管理局(下称“电讯局”)表示,经过考虑,已经同意电讯盈科(行情,资讯,评论)的私有化方案。这一纸公文,让李泽楷私有化电讯盈科的梦想往现实的方面更靠近了一步。
电讯局称,去年11月26日,其收到电讯盈科有限公司(下称“电讯盈科”)根据《电讯条例》第7P(8)条提出的正式申请,请电讯局同意其两名主要股东私有化电讯盈科的建议。该两名主要股东为与李泽楷有关联的盈科拓展以及网通集团。
文告指出,交易中的李泽楷关联利益与网通集团分别持有电讯盈科66.67%和33.33%的股本,交易表面上显示涉及电讯盈科全资拥有的三个传送者牌照持有人的改变。如果有关改变有相当可能大幅减少香港电讯市场的竞争,电讯局长可以根据该条例第7P条作出反对。
电讯局根据《电讯条例》第7P条进行相关咨询后,认为该交易不会大幅减少香港电讯市场中的对外固定服务和流动服务的竞争,且交易基本上是电讯盈科与其控制的牌照持有人的内部事务,不会直接引致电讯盈科控制的电讯业务与香港地区任何其他营办商的业务之间有新的重叠。
不过,电讯局也担心,由于有关交易会使网通集团的持股量由19.84%的被动持股量增至33.33%。在此持股量下,该集团在股东投票上,会取得反对票控制权。这新的影响力引起对网通集团与其他像网通集团同样属于内地国有企业有关联的香港营办商(即有共同持有人的公司)之间的间接联系的关注。本报摄影记者/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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