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00万元,并承诺六个月内全部归还该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3年2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700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支行,账号:13910301040011976),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