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创业板频道>创业板公司公告

新大新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止审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新大新材于2013年1月23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补充相关财务资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6号),公司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公司补充完备相关材料后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恢复审查。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