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创业板频道>创业板公司公告

东方国信: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规定,2011年2月18日,东方国信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等五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强化和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决定注销原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533018800003335,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0,092.20万元,其中七天通知存款1,092.20万元、三个月定期存款2,000万元、六个月定期存款7,000万元。现该账户已经到期,截止8月18日账户余额为10,154.13万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