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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于2011年6月21日起对纳川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处理等方面。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公司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三、“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四、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五、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六、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福建证监局审阅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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