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解决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
国务院日前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金融资源将从多层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近年来,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均有所改善,但是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一是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金融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地区集中的特征明显;二是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未完全发挥,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不显著。普惠金融发展仍存在服务不均衡、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未来五年到底如何发展普惠金融,将金融资源更多向普惠层面供给。笔者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关键在于构建有效完善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未来五年将如何打造?按照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观点,就是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需要充分调动发挥传统和新型、大型和小型、线上和线下金融组织机构的积极性、能动性,引导各类型机构和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机制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各类金融组织机构分工协作、互补竞合、共生共荣的金融生态圈。这就需要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主体作用。
当前,传统银行机构在人员、网点、资源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需要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同时,还要发挥各类新型机构的补充作用。各类新型机构创新性、灵活性强,一定程度上为那些在传统金融体系中较难获得支持的特殊群体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补充。还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当然,更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特别是传统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机制体制,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更广泛地区提供便利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信用中介平台等金融服务,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另一方面,要引导新型机构规范发展,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
按照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的看法,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解决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特别是要促进金融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特殊人群等重点领域倾斜。一是有效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是重点引导银行业强化支农服务政治责任,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持续推进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并向村一级有效延伸,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三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精准”原则,突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的特惠政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