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光大证券研究员刑庭志做了一件打破行业惯例也是突破自身研究风格的事情——发布了一篇长达62页的伊利股份(600887.SH)研究报告。报告的结论是“卖出”。显然,这是一次中国证券市场卖方研究行业史上罕见且观点鲜明的上市公司看空报告。
伊利股份当日幅度超过7%的大跌显示出了这篇报告的“威力”,报告的“交易价值”可见一斑。不过在笔者看来,或许更让市场所关心的还是刑庭志这篇报告给卖方研究行业所带来的影响。
对于A股市场的研究业务,通常被划分成买方研究和卖方研究两种。买方研究一般是为金融机构自身投资交易服务,而卖方研究则一般是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对其机构客户所提供的研究咨询服务,目前大多数卖方研究的赢利模式是用报告来换取客户交易所产生的佣金。
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卖方研究多数是以看涨为主,尤其是对单个上市公司的研究,看涨的报告几乎占据了全部。因为看空的上市公司报告对于研究员来说完全可以不写,他们所要做的是为客户寻找股价有上涨空间的股票,而有风险的股票以前几乎是没有手段去实现盈利的。
即使是今天已经逐步具备了双向交易功能的资本市场而言,看空的报告仍然主要是出现在对于宏观、行业以及股指的研究报告中,个股的看空报告依然是凤毛麟角。
有意思的是,刑庭志本人对于上市公司的研究报告之前也几乎全部是看涨,唯一一次看空是在2014年的1月28日,刑庭志调低了对于泸州老窖的评价,而当时也只是将评价调至“中性”。
另外值得留意的还有,同花顺iFinD系统所记载的研究报告目录所显示,2013年3月刑庭志开始以光大证券研究员的身份开始发表报告以来,共有60多篇针对食品饮料行业的研究报告,其中有涉及行业的报告也有涉及具体上市公司的报告,但对于伊利股份的研究报告,却似乎是第一遭。
正是这第一遭,刑庭志改变了自己的风格。很难说刑庭志的改变会否持续下去,在其以后的报告中看空报告的比例是否还会继续增加,但笔者认为,刑庭志此举的影响意义深远。
上市公司看空报告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值得肯定的“风险挖掘”,这不仅能够让客户回避风险,随着融资融券业务日益成熟以及个股期权的渐行渐近,市场一定会对于这一类报告产生巨大的需求。
当然,这对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也是一个更高的要求,因为这其中存在很大的内幕交易空间,也存在引起不公平的可能性。
相信一定会有人质疑刑庭志发布报告的目的不单纯,因为此前境外研究机构屡次发布A股上市公司看空报告所带来的股价下跌也都遭到过类似质疑,但以目前笔者所了解的公开信息看,刑庭志所发表的报告与2011年起实施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不存在冲突之处,如果没有其他利益上的问题,从法规上而言,刑庭志看空伊利股份完全是其自身的研究行为,无可厚非。
笔者认为,对于具体上市公司看空报告的出现是值得肯定的,只要监管得当,这类报告或许将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