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制定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路线图,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在此轮改革中,如何打破国有企业现有的利益格局,尽快消除利益集团的阻碍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能否撼动国企固化的利益格局,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企业效益最大化,将成为衡量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
现有的国有企业利益格局最早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国有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的利益格局开始松动。在1992年党的十五大上,中央提出了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实现国有经济抓大放小、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改革思路。经过1997-2000年三年国企改革攻坚战,国有企业虽然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减少,但经济效益却有了较大的提高,也为下一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准备了条件。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成立,国有企业的战略布局和利益分配有了专门的指导、管理和协调机构。
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经过多次改革,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下,国有企业的利益格局仍未能得到根本性调整。在某些方面,国有企业的特权反而得到了不断增强。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经营领域的进入门槛没有得到真正降低。借助于行政审批的垄断力量,国有企业的诸多经营领域对非公经济开放度不足。即使国务院颁布过多个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条例和办法,但对非公经济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远未消除。在一些三令五申要求开放的领域,民营资本往往被碰得鼻青脸肿,不少被迫铩羽而归。
二是国有企业的利润不少来自于强大的市场垄断而非完全的市场竞争。和非公经济相比,国企在各种资源、金融贷款、人才招揽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即使是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国企也往往能够获得优先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目前,国企垄断所导致的市场不公平竞争,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主要障碍之一。
三是内部人控制所形成的“福利最大化”倾向。在委托代理制度尚不完善、所有者缺位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极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追求的并非是效益最大化而是规模扩张,是内部高管和职工的福利最大化。如今,部分国有企业工资福利水平已远超社会平均工资,并占据了按行业分类平均工资排行榜的前几名。
不仅如此,随着国有经济地位的不断巩固,利益格局也演变成难以撼动的铁板。而这种严重的利益保护主义,正成为阻碍国有企业改革的“绊脚石”。一些国企借口维护稳定、保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拒绝民营资本的兼并重组。或者引入民营资本后,却在管理权、定价权方面对他们采取歧视态度。
面对利益日益固化的局面,国企加快改革就显得更加急迫和必要。其基本原则,就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要求的,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必须尽快摆脱对行政垄断的依赖,依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
另一方面,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才能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释放改革红利、打破国有企业利益固化的一大“利器”。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经济的进入和退出提供了一条便利的通道,这为实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国有经济调整战略布局提供了灵活性。假如缺乏对非公经济的公平制度保障,那么发展混合经济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当然,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完善监督机制,也是打破国企利益固化的必经之路。这就要求加快企业去行政化的步伐,建立和完善企业经理人市场,探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使内部分配制度与企业的效益紧密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