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人士 黄湘源
正是由于原来的新股发行体制在很多方面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需要有市值配售之类的改革措施定格和维护他们的权益。
恢复市值配售的呼声终于得到了证监会的响应,这本应该是好事。跟2002年的市值配售有所不同的,不仅是持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仅是投资者参与网上配售的条件之一的提法,具体的配售比例更有着明显的差异。2002年新股发行的基本原则是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在此前提下,配售比例在50%至100%之间确定。而这一次则明确规定: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及以上的,网下配售比例分别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和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也就是说,网下配售的比例不仅跟2002年的市值配售不可比,就是比2000年和2001年间曾经实施过的定价发行和市值配售各50%的配售法还要高很多,加上安排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还应当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向机构倾斜的倾向昭然若揭。至于网上配售的比例,则由于既可网下向网上回拨,又可网上向网下回拨,究竟以何者为准,就说不清了,不言而喻,这里面或很容易被掺入什么不可告人的私货。
网上配售不是按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进行比例配售的说法,更是一言惊醒梦中人,峥嵘毕露。按照与发行工作相关的一位负责人当时的解释,今后仅是要求投资者持有一定量的非限售股,在此基础上仍需按资金配号和抽签。如果这意味着市值在这里仅仅是获得参与网上配售资格而非比例配售的条件,配号和抽签还是按申购资金量进行的,那么,可不可以象征性地以少量的持股取得市值配售资格,而以大量的资金取得申购配好呢?如是,岂不是对市值配售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值得庆幸的是,沪深两所目前所发布的办法对比例配售的肯定,捍卫了市值配售至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原则。
当然,真正要命的还是“先缴款再配售”。原来,在按市值获得可申购新股的配号并中签后,如果配号与中签号一致,且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则会在账户中扣除中签金额。如果账户上资金不足,中签者还来得及T+0卖掉原来所持股票来予以补足。现在,这个方法恐怕行不通了。“先缴款再配售”的意思,就是说,投资者即使拥有市值配售权,也还需要预先缴足一定的申购资金才有资格参与配号和抽签。在先验资后配号的条件下,原本就资金量不足的中小投资者能否期待市值配售给他们带来所谓的“新股福利”,是不确定的。
正是由于原来的新股发行体制在很多方面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需要有市值配售之类的改革措施定格和维护他们的权益。沪深交易所公布的网上按市值申购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值配售的原则,表达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