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更先进的理念正在融入中共的执政意识中。细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不难有此发现。
例如《决定》第12点提出的“发展普惠金融”,就是一个紧贴世界发展理论和实践前沿的理念。近年来,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或“金融普惠性”(Financial Inclusion)在各种国际议程中被广为使用。
金融普惠性这一原则,源自一种深刻的洞察:纯粹的市场经济依据效率至上的原则配置资源,而不以追求平等或人人参与为其宗旨。按市场的内在逻辑,一部分交易者由于没有资源可供交易,或者由于交易的成本高于收益(交易摩擦系数过大),最终会被挤出市场。现实中,纯粹市场的这种非包容性、非普惠性往往会造成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问题——贫困、无助、没有希望。其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贫困人群和社区难以获得金融资源,而这意味着贫困者即使愿意从事生产并参与市场,也会被排斥在外。
上述洞察本身,已是切中市场经济的内在缺陷了。普惠金融更先进之处还在于,它提倡的克服上述缺陷的方案,是建设性的、温和的、较少副作用的。它既不像19世纪以来的市场原教旨主义那样,对市场经济的内在缺陷视而不见或拒不承认,听任贫困者被当作“失败者”而“自然淘汰”,也不像20世纪以来的种种激进主义那样,抓住这些缺陷而否定市场,以低效、武断的方式代替市场来分配资源。
与上述两种极端取向不同,普惠金融秉持“包容性”的价值取向、“造血”和“可持续”的扶助策略,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以零敲碎打、渐进改良的方式,帮助贫困者获取适当的金融资源,从而把他们纳入全球经济的分工体系中来。近年来,联合国、世界银行、若干发展中国家的央行和一些国际社会组织已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广包括小额扶贫信贷在内的普惠金融服务。
鉴于普惠金融所具有的温和性、建设性,以及要求政府、社会与市场广泛参与的跨界特点,这一政策的引入,有望给中国的公共领域带入一种崇尚“包容”、具体细腻、务实合作的政策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赖此类理念点点滴滴的实践和汇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