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市政府接手开发商未能顺利安置的约2万户居民后,资金问题难以解决。该市一位主政者近日表态:“找开发商算账,他们解决不了,政府就把他的商业地产拿过来卖。对开发商,政府是不跟他含糊的。富人和穷人,政府从来是站在穷人的立场。政府就是要做穷人的代言人。”
无疑,山西这位官员说了一番很容易引来争议的话。诸如“政府就是要做穷人的代言人”的声音既出,立刻引起舆论的激烈反应。不能不追问几句:政府究竟应该站在谁的立场?在政府面前,富人和穷人该不该被区别对待?
这位官员说此番话的本意,应是为了解决安置居民的资金问题。谁应该为相关资金担负起责任,这是一个具体的事项。如果当地开发商对安置居民有义务,政府监督其履行义务,也是分内之事。不过,从这位官员的这番讲话来看,不少措辞确实欠妥。倘若这样的话语被广泛传播,对一些民众或会有误导之嫌。
政府的角色本属于常识性的问题。但今天中国社会中一个颇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就是常识经常不成其为常识。如果说市井百姓对某些概念的认识尚不清晰还可理解的话,政府高级官员也对政府自身的角色缺少正确的认知,就说不过去了。反思这位官员所言之谬,也就有其现实意义。
比如,“政府就是要做穷人的代言人”,这话乍听起来理直气壮,但不妥当。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是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服务的对象是所辖范围内的公民。政府不会(也不能)因为一个公民是穷人,抑或是富人,就另眼相看。穷人是公民,富人也是公民。为政者可以呼吁富人担当社会责任,在公益事业上多做贡献,多帮帮穷人,但绝不能说,政府就是穷人的代言人。
换句话问,政府应该站在谁的立场?某种意义上,这颇有些伪命题的嫌疑。尽管一个具体的公共政策或有利于穷人的利益,或有利于富人的利益,但在价值选择上,毫无疑义,政府应该坚持正义、公正的立场。在现代政治语境里,没有一个政府会公开说,我这个政府就是代表富人利益的,或者就是只为穷人服务。如果政府只是站在穷人的立场,富人的合法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呢?
山西这位官员的话语之谬,是将不同人群按财富的多寡人为撕裂。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这种言论容易引发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对立情绪,累积不必要的矛盾与冲突。政府官员简单化地表态为穷人代言,或会伤害到一些富裕人群。只要是合法的致富者,社会舆论都应该对其给予鼓励,而不是打击。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一定要秉持公正立场,而不是选择投机——刻意迎合穷人或弱势人群,恐会“鼓励”民粹倾向。
今天的中国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向来比较引人关注,也容易激发社会情绪。在此背景下,政府官员更应该谨言慎行。山西这位官员的这番话,或许是他不经意间的表态,口语化的表述常常不准确,容易有歧义。但无论如何,不妥当的话语需要被厘清、被批评,所谓以正视听。
另外,从这位官员的话语里,很遗憾,人们没有能看出其对法律精神的尊重。政府对开发商的不“含糊”,似乎已给相关开发商贴上了负面标签。事实上,这种对安置居民的经济责任多为民事意义——政府官员更合宜的表态,应是依法去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借着权力拍胸脯。看起来,冀望地方主政者张扬法律精神,真正依法行政,而不是以父母官自居,依然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