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1年10大旅游案例,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提出三点要求,即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对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案件查处,形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开展讲诚信活动,促进旅游业发展,共同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消费环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应该最为开心和休闲的旅游,变成了不愉快的行程,旅游消费市场正面临诚信危机。也因此,人们约定俗成地将旅游说成“最大的陷阱”。当旅游成了“陷阱”,“来一个宰一个,来一双宰一双”,而从不指望回头客的旅游商家还自以为得计并将“宰客”现象愈演愈烈的时候,顶着兴盛光环的旅游业,也正在慢慢走向死胡同。
当下,因着旅游业的一本万利,因着旅游产业链之长,各地都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打造,有景点的穷尽办法延伸旅游消费产业;没有景点的,不惜斥巨资新造景点。目的只有一个,吸引各地旅游者前来消费。而不走出“旅游陷阱”怪圈,不对旅游消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或许地方政府的力推会成为一厢情愿,即便兴旺一时,也可能昙花一现。
那么,应该如何走出“旅游陷阱”怪圈?首先,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依法推进旅游业的守法经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施以重典,该撤消经营资格的撤消其经营资格,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追究机关人员责任。
其次,作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旅游业的诚信观念如果不树立,就难逃急功近利的短视心态。因此,必须在业内重塑诚信、透明、开心、温情的经营理念。要使每位旅游者在旅途中轻松愉悦,旅游消费环境就得清新洁净,否则,当旅游者觉得“花钱买上当、花钱买气受、花钱买罪受”的时候,旅游业的衰败也就指日可待了。
第三,必须扭转旅行社的经营方式。一直以来的情况是,导游在旅行社的收入并不高,他们收入的很大部分,来自于带游客消费所得的回扣或提成,这一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引发了诸多游客与导游之间的纠纷,特别是个别导游由诱导到强制性要求游客购物的行为,加剧着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矛盾。尽管旅游业包括吃、住、行、游、娱、购这六大要素和环节,但旅行社是第一位的,因此导游的形象将直接影响着整个旅游业的形象。旅行社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经营局面,“旅游陷阱”就会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