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将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此前,温总理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就说过,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他表示,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事实上,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虽然政策指向上已不再是问题,但因为实施细则的相对欠缺和不明朗,导致在实践中并不理想。从2005年国务院签发的“非公36条”到2010年5月份国务院再次签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新36条”,均被认为是对民营企业放开投资领域的一个个里程碑式的政策。可以说,国家已经从政策的角度为民间投资搭好了“唱戏”的舞台。但是,能否真正跨越戏院外的门槛,走到舞台正中唱好这出大戏,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举措和工作,以拆除那些或明或暗的门槛。
目前,民间资本进入的显性门槛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决,但不可回避的是,影响其效用和功能发挥的隐性门槛依然存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形成共识:一是行业垄断势力强大,市场准入存在多重障碍,民间投资“不能进入”。这些垄断是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过度行政性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机制对民间资本的进入设置了有形或无形的附加、限制性条款,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尴尬。
二是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民间投资的激励不足,导致民间资本“不想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往往投资大、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民间投资难以享受到国企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使得民间资本缺乏进入这些领域的热情。
三是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投资环境风险较高,民间投资“不敢进入”。目前,民间投资存在监管多、服务少的问题,缺乏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风险较大。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原本处于行政垄断的经营领域,其根本目的是增强市场主体在这些领域的竞争性和产出效率,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质量更高、品种更多、价格更优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在高额垄断利润吸食者队伍中增加几把座椅、几副碗筷。如果不同市场主体业绩或发展状况对于政府业绩考评的影响是不一致的,那么再多的呼吁倡导都效果有限。打破对国资、外资的额外支持,为民资的活跃营造公平的环境,归根结底是要理顺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激励机制。
因此,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自是不错,但光是鼓励不成,仅是放宽也不够。必须拆除“隐形门槛”,创造相应的有利条件,以制度设计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铺路,从政策实施细则和法律落实上给予支持,并要突出反行政垄断,使民间资本能够如愿进入。期待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的实施细则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