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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限购令不够 要推出房产税时间表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5日 10:10 作者 王南
 

  ■王南
  管理层的信号可以解读为:二、三线城市限购令8月底出台,应对“金九银十”可能出现的楼市反弹。限购令的范围和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我们认为,这轮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可能达不到决策者和民众的预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房产税试点,明确征收房产税的时间表,应尽快纳入政策选项。
  到目前为止的这轮房地产调控,有“史上最严厉”之说,收到一些成果的同时,也充分表明限购政策的局限。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显示,“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屋成交量萎缩,但成交价格仍在高位徘徊,部分城市房价甚至出现反弹;二、三线城市领涨全国,成为逐利资本狂欢的盛宴,连续三个月同比涨幅5%以上城市达26个;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超过0.4%的“上涨过快”城市,全部为非限购城市。部分投机资本被挤出一线城市,又在二、三线城市鼓起了包。
  限购令本身饱受争议,执行过程也频遭通融、对冲。海口等城市放出取消“限购令”的风声,如果只是试探,住建部官员关于“年底前不会取消限购令”的表态,则似乎是明示限购措施的临时性质。政策随时放松,反弹一触即发,成为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中央银行的紧缩政策已近尾声,对房地产信贷的控制也基本到位,单纯依赖行政手段的调控,到底还能走多远?二、三线城市限购若执行严格,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即便得到遏制,但三、四线城市会不会被挤出的资金推涨?这些疑问未得冰释,对付限购令的 “拆招”已浮出水面:不少地方政府以限价规避限购,而购房者因为担心限购政策出台,能预先交款的都交了,房市又见小阳春!
  房地产调控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政策太逡巡,认识不到位;一方面是利益太纠结,博弈太激烈。房地产调控,不仅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甚至不是价格高低问题。它是一个肿瘤,危及经济、社会、民生、政治各个层面:房地产畸形膨胀,导致资本、资源从实业游离;炒房如火如荼,裹挟了公众的居住需求;不合理的财富再分配,加剧了社会心理失衡。而一些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热衷于“土地银行”饮鸩止渴的游戏;与开发商的联系千丝万缕,处处可见利益输送通道,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设租寻租。温州老板实业不做了,从海南岛一路买房到哈尔滨;山西“煤官”36套房屋,连位置都说不清楚;杭州原副市长“许三多”……房地产远远偏离基本功能,成为“血色罗裙翻酒污”的欢场了。
  房产税是治本之策,立竿见影。在交易环节,像台湾对短期持有的房屋,卖出时课征奢侈税或暴利税,投机炒房无处遁身;在持有环节,像德国一样,用严厉的税收政策抑制投资,对于土地和房产征收浮动税率,则房价长期稳定可期。过去10年间,德国名义房价每年上涨1%,物价水平平均每年涨幅达2%,也即扣除物价因素,德国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缩水,房价不升反降。目前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完善以后尽快提出大范围铺开的时间表,应为明智之举。
  泡沫兴风作浪的时候,老百姓忍着像傻子,不忍又像疯子。政府的责任,不仅在于揭穿这种幻觉和自我欺骗,而且在于谨慎行事,让泡沫破灭于初起。经济历史的铁律是,泡沫注定破灭;教训是越早越好:不是主动地刺破,就会被泡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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