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财经评论
王常杰:改进投融资外汇管理规定和操作平台
来源 当代金融家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4日 15:12 作者 王常杰
      在真实可控的原则下,对大额资本金结汇实行意愿结汇,以降低企业汇率风险,减少利率损失。
  
  近年来,内陆地区的招商引资步伐明显加快,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重要,并被地方政府纳入拉动经济增长的突出战略。为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服务经济发展,外汇管理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改革措施,但仍有一些问题亟须我们对相关规定进行思考和改进。
  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以“支付发生额”为依据的、低限额的“支付结汇制”增加了企业资金风险,推高了其经营成本。一是企业调入资金尤其是巨额资本金或借款后,考虑到汇率、利率的风险,要求集中结汇,等将来有业务需求时,再凭合同对外支付结汇人民币资金,但现行“支付结汇制”满足不了企业远期资金安排,使其资金受损。如某集团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融得巨资,经批准全额调回,因其所筹资金多为境内采购需要,且时间长达两三年,为规避汇率风险,企业有一次性全额结汇的强烈愿望,但“支付结汇制”规定的“按实际需要结汇”以“支付发生额”为依据,满足不了企业远期资金安排,使其遭受了巨大的汇率、利率损失。二是“支付结汇制”5万美元限额规定过低,结汇频繁的企业深感不便。
  第二,境内企业境外设立的非特殊目的公司经营时限的规定使返程投资受阻。如辖内某中资公司A,2009年12月在德国设立了子公司B,子公司B并购了德国多乐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了孙公司C,孙公司C作为外方投资者与辽宁某公司D合资成立了E公司,并已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按照现行 “非特殊目的公司”“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相关外汇规定,外汇管理部门不能为其办理外汇登记,公司表示不了解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希望尽快帮助解决,否则其进出口等外汇业务不能办理,无法正常经营。
  第三,境内企业在境(域)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返程投资,审批程序繁琐。目前外汇管理规定,特殊目的公司登记、变更登记等审批由省分局办理,而返程投资企业的增资变更登记,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变更,验资询证等业务由市中心支局办理,两级审批效率低,也易造成业务不衔接。在办理此类业务中,企业反响很大,我们中心支局也深感不便。
  第四,资本金结汇不能用于商业信用支付,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某企业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在外方资本金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从母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另一家关联企业借入部分人民币资金周转,之后拟用结汇的资本金偿还借款,但相关外汇管理对资本金结汇偿还银行贷款作了规定,而偿还企业间、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还不被允许,出现了企业有钱不能还款的现象,影响了其正常经营。
  第五,境外短期融资受限较多,中资企业境外融资难。一是按照现行外债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仍旧不能直接从境外融资,必须通过规定的银行窗口,但条件苛刻、手续繁杂,这条路基本被封死;二是银行对外借款尤其是短债受外债指标严格限制,远远满足不了银行、企业实际需求,限制了其经营和发展。受资金紧张的困扰,有老客户、信誉度高或产品紧俏等优势的内资进出口企业,在得不到境内银行有效支持的情况下,通过预收款、预付款等贸易信贷的方式解决资金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不具备这些优势或贸易对方不愿意采取这种贸易结算方式的企业就陷入窘境。近期,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明显,客户开立远期90天以上、尤其是一般为180天的信用证的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银行受短期外债指标的限制,市场实际需求被严重压制。
  第六,来料加工项下企业预收货款因需做超比例收汇登记,在贸易信贷平台做注销时,电子口岸自动扣减来料加工项下比例内可收汇额度并形成负值,影响了许多企业的正常结汇和资金周转。
  进一步促进投融资便利化第一,修改“支付结汇制”的相关条款。一是在真实可控的原则下,对大额资本金结汇实行意愿结汇,以降低企业汇率风险,减少利率损失。二是对境外投入或借入资本金或借款,应区别情况,如果不是短期套利资金,只要提供了资金使用计划就应允许其先结汇,后补充采购合同或支付协议及相关发票。三是要适当扩大结汇限额。
  第二,修改境内企业境外设立的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规定,对并购类的允许外汇登记,其他类型的也应缩短设立时间限制,并授权发生地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解决“憋死牛”的问题。
  第三,简化境内企业在境(域)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返程投资的审批程序,下放权限,所有业务直接由中心支局审理。
  第四,建议对资本金结汇偿还企业间借贷进行规范,在确保真实性的情况下放行。因为外汇管理审核的是真实性。所以,商业信用,甚至民间信用,只要能确认是真实的就应放行。
  第五,改革外债管理规定。一是在短期外债指标的核定上,应打破以往大城市大银行指标多、小城市小银行指标少的传统格局,而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和承受能力来核定,尤其是短期商贷指标,取消对短期商贷逐笔审报的限制;二是要适当放宽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并积极探索为资质高的进出口企业单独核定短期外债指标;三是要允许以货抵债,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
  第六,修改来料加工项下电子口岸的可收汇额度,按加工费全额核定,不要求企业做超比例收汇登记。
  第七,放宽贸易信贷结汇限制,加快核查速度。一是对不同贸易方式下的收汇在办理结汇时,在不超过收汇总额的情况下,多种出口贸易方式的企业其结汇额度可以相互借用;二是对核销情况好、信誉度高的中小企业,其预收货款的结汇比例可参照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企业予以提高;三是对暂时无法提供有效商业单证等情况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在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应先允许其意愿结汇,实行“先结汇、后检查”,以避免因汇率大幅波动给其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四是进一步放宽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汇的结汇额度限制。
  第八,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及系统功能。一是在预收货款下,企业收到金额较小的预收款时(如5万美元以下),应允许以透支形式先行核销,待当天做完预收款次日冲减相应数据;二是预收货款下,报关单的注销登记系统功能在企业录入完相关的注销信息后,不能及时反馈注销结果,容易造成重复录入,建议进行注销操作后,也像合同登记、提款登记一样系统自动给出一个序列号便于企业查询;三是预收货款下,采取特殊贸易方式如进料加工结转出口,虽然海关也为企业出具报关单,却不注明进料深加工结转出口,使企业上年度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少,造成企业因不知情已在贸易信贷系统登记而电子口岸中却无额度、还需到外汇局特批的情况,建议外汇局与海关协调,将此类特殊的贸易方式也纳入企业总出口数额并在电子口岸中予以显示;四是增加预付款项下进口退汇入账核准功能,通过贸易信贷系统出具进口退汇入账核准件,既有利于管理,又规范了操作。
  (作者单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辽阳市中心支局)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最佳投融资候选机构巡展 (07-13 08:22)
·知识产权投融资试验区挂牌 (06-20 14:06)
·知识产权投融资试验区挂牌 (06-20 14:06)
·湖北黄石国资委搭建“5+1”投融资平台 (11-25 15:35)
·湖北黄石国资委搭建“5+1”投融资平台 (11-25 15:35)
·铺设投融资新轨 “铁老大”改革提速 (07-28 07:54)
·2010中国投融资对接洽谈会·联系方式 (07-26 15:02)
·2010中国投融资对接洽谈会·“汽配一条街”项目 (07-26 15:01)
·2010中国投融资对接洽谈会·废弃机电产品集中处置园区项目 (07-26 14:56)
·2010中国投融资对接洽谈会·高活性膳食纤维项目 (07-26 14:56)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