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来桂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着眼长远,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战略举措,是顺应发展大势,抢占新一轮战略制高点的迫切需要。而充分发挥保险资金数量大、周期长的特点,参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实现双方的共赢。
第一,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关系国家未来。
历史经验表明,每次全球经济危机都会孕育一批高新技术,催生一批新型业态,崛起一批新兴地区。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许多国家都在寻求提振经济的新途径、新引擎。一场以现代科技密集突破、新兴产业加速繁荣为特征的全球竞争初现端倪。在全球化环境里,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既有迎头赶上的机遇,也面临着进一步被发达国家拉大差距的威胁。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突出。2009年,我国粗钢、水泥产量分别达到5.7亿吨和16.5亿吨,约占全球产量的43%和52%,且大部分在国内消费,但我国GDP总量仅占全球的8.7%,人均GDP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1/3。这种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模式肯定难以为继,必须加快向依靠科技创新转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产业发展的方向。要实现我国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是发展所需。
首先,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符合新兴产业尚处于导入期的特点。当前已经进入后危机时代,但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像美国的新能源革命、日本的“技术创新25”、英国的“绿色振兴计划”、韩国的新增长动力规划等都正处于战略规划或实施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萌芽期,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规模小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政府直接投入既不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一般、短期的社会资金也难以满足需要,因此,保险资金等中长线资金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是完善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有效渠道。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到2009年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7万亿元,是2006年的2.1倍,预计有超过1.5万亿的资金需要重新配置。当前,我国保险资金配置的法定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形式等。新 《保险法》虽然从法律意义上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但还存在实际操作难度。过于狭隘的投资渠道,既使保险资金过于集中配置在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品种,而且使投资效益过于依赖资本市场。据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9)》披露,2008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仅为1.91%。且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超过80%。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既可以有效发挥保险资金的优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也有利于保险业自身的资产负债匹配,分散投资风险,减轻投资压力,实现双赢。
再次,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密切结合的具体体现。国际金融危机在把全球经济拖入衰退的同时,也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使之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世界各国把培育增长动力的重点更多地转向实体经济,试图通过恢复制造业竞争力来重振雄风。作为金融资本的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产业,通过支持实体经济获取收益,有效实现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有利于保险资金延伸价值链。
第三,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路径选择。
总体上,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抓紧研究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政策、法律,出台具体办法,由企业在法律、制度、办法框架内自主决策。同时,适当选择有实力、治理规范的公司开展试点。具体包括: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其他方式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组建创投基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投资对象;积极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保险品种,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作者单位:湖南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