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6日 08:17 |
作者: |
付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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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发生后,河北乐亭近160户养殖户发现养殖的扇贝等海产品大面积死亡,扇贝苗死亡率高达70%,预计损失达3.5亿元。目前养殖户已计划自筹资金聘请律师向中海油和康菲石油索赔。但对于这起诉讼的结果,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中科院一名专家称,要证明油污污染与扇贝死亡存在必然联系“非常复杂”。
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发生至今已40多天,除了20万元罚款,相关的损害赔偿依然没有进展。这里的“相关赔偿”应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有关部门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进行索赔,包括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就环境破坏、污染治理费用等损失代表国家索赔,渔政部门就国家海域、国有渔场等渔业资源因污染致死亡损失代表国家索赔;二是受到污染损害的民众和私人就漏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河北乐亭养殖户的索赔,即属后者。
就前者而言,我们很少看到相关公共部门向污染者提出国家索赔请求的案例,甚至包括治理污染的费用也要由纳税人买单。事实上,这种状况并非源于不可克服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只因相关部门不作为、不尽责。而就第二个方面的赔偿而言,的确存在某些难以逾越的障碍。
如专家所云,要证明油污污染与扇贝死亡存在必然联系“非常复杂”。尽管在6月中旬开始,当地养殖户就发现每次涨潮后,沙滩上就会留下一片片油块;尽管资料显示,石油污染物进入海洋环境会对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以及整个生态系统发生影响,使藻类等浮游生物急性中毒死亡;尽管当地渔民乃至公众都强烈认为,中海油漏油事件乃海产品大面积死亡始作俑者……但要以个体名义成功索赔却并非容易之事。
污染者是集中的、强大的,而受损者是分散的、弱小的———一个一个的渔民,与作为垄断央企的中海油对垒,显然处于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另外,打官司的成本以及复杂的过程,也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此时,公共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代表成千上万受害民众,要求中海油设立相关赔偿基金。 在影响巨大的公共污染事件中,由政府出面敦促污染者设立赔偿基金,早有他山之石。比如,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经过美国政府的谈判与努力,英国石油公司创建了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民众。这笔基金由美国资深律师负责运作,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小组负责监督,并处理对申诉的裁决。须知,这笔基金的金额还不是赔付上限,而且这笔钱有别于污染者应支付的环境破坏赔偿费用。也就是说,赔偿基金只是针对具体的受损民众,相关政府部门仍然有权向污染企业提出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赔偿。
在这种模式之下,一方面,有关部门能够更好地回归本位,尽到公共职责;另一方面,受损民众也吃下定心丸,不至于索赔无门、徒叹奈何。
【网友声音】
●wwj2010:20万罚款,对于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相当于是在发奖金。
●民生民生:我觉得环境污染案件应该举证倒置。即:你漏油了,别人死鱼了,你必须举证说明你对别人死鱼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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