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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土地增值税应重清算轻预征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25日 14:58 作者
 

  土地增值税应重清算轻预征据财政部7月19日公布的数据,上半年我国财政收入超过5万亿元,增长29.6%。在众多的税种当中,人们注意到上半年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91.1%,数字亮丽异常。

  对这个数字,房企应该深有“痛感”。土地增值税收入的爆发式增长,源于去年5月开始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加强征管”的清查风暴。当时,各地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遍增加了一倍乃至更多。而且这笔钱是预征,是在房地产企业销售资金回笼之前就要拿走的,这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正因为此,在去年5月的土地增值税清查风暴开始的时候,很多企业非常紧张,认为这个政策将会让一些高度依赖外部融资和销售回款的中小房企资金链面临不小的考验,从而逼降房价。

  时至今日,预想中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链紧张而导致的降价并未出现。目前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仍然是限购与限贷政策,但由于一些不执行限购的二三线城市的销售大涨,对于相关中小房企,土地增值税的“疼痛感”在销售资金的迅速回笼面前也显得不那么重了。

  然而,限购“扩军”已经迫在眉睫,当更多二三线城市的销售也将如一线城市那样下滑的时候,再加之银行企业贷、个人房贷、房地产信托融资、上市直接融资这些融资渠道都在收紧,或者干脆对房企关上了大门,土地增值税这根“稻草”,对中小企业来说就不是无关紧要了,这最后一根“稻草”很可能最终压垮那些现在看来还很风光的“骆驼”。

  土地增值税在1994年就开征了,在十几年的时间里,由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保护,土地增值税很少足额预征,地方政府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也并不积极,这笔收入在很长时间里就被很多房企计入利润之中。土地增值税属于地税,是地方财政篮子里的鸡蛋,之所以地方政府会对这笔税源的征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考虑正是像放水养鱼,因为在地方政府需要房地产业支撑的时候,如果对房企课税过重,就会导致这些企业“外逃”。如今地方政府财政吃紧,加之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普涨,少了顾虑自然就会加大征管力度,实属正常。况且,清算与足额征收于情于理都是天经地义,还可以借此打压房企抬高房价的动力。

  但无论企业还是政府,对土地增值税的倍增消息都不应掉以轻心。对于企业,更灵活的价格策略会让其在面对清算时轻松一些,而对于地方政府,是否应更多考虑加强清算而不是预征,这一方面更能体现公正性,另一方面也可缓解企业前期资金压力。毕竟,期盼房企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行业崩盘并不是调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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