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5日 08:45 |
作者: |
余丰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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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又食言了。距离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建行今年肯定不会再融资”的表态过去还不到3个月,建行突然抛出800亿元再融资计划。 当然,一个“进步”是商业银行公开在股市增发、再融资潮貌似没有过去那么明目张胆了,包括可转债都稍加慎重了。虽然这对于病态深重的中国A股不构成直接冲击,但上市银行融资潮对资本约束机制的弱化,对金融风险的放大效应,不容忽视。 今年以来,农行、中行、交行、中信、民生、华夏、招商、北京银行等均发布了再融资消息。已公布的各类再融资总额约5000亿元(包括定向增发、配股、次级债、可转债等方式)。增发的目的是用于补充资本金的不足。 而造成资本充足率不足的主要原因,是贷款的盲目投放。贷款和投资属于高资本消耗类业务。资本充足率公式=(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我们简单理解就是分子是资本,分母是资产,对中国的银行来说目前主要是贷款。也就是说分子的资本对分母的资产扩张进行了有效约束。比如:监管部门确定一个固定的资本充足率后,商业银行如果盲目发放贷款,就会造成分母扩大,那就必须扩大分子――资本,否则,资本充足率就会越过监管规定线,造成不足。这就是简单的资本约束机制原理。 要真正发挥资本约束机制的作用,真正使分子的资本对分母的资产扩张约束力得以增强,一是提高资本充足率,即增加每发放单位贷款相应补充资本金的数量;二是对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和渠道进行严格限定。 而我们现在往往在前者做文章,善于运用提高资本充足率来强化约束机制,对于上市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方式、渠道则往往过宽、过松。从而大大弱化了资本约束机制的功能。 我们看到,上市银行一旦由于盲目发放贷款而使得资本充足率过线,资本不足,就可以获得在股市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以及通过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轻易获得巨额资金来补充资本金。 更加可笑的是,中国银监会一方面收紧了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标准,其中将银行部分业务的风险权重提高,另一方面却放松、放任上市银行发行次级债并且扣除银行间相互持有部分至今不能落实。这种一只手收紧,另一只手放松的做法,纵容了上市银行的再融资,从根本上弱化了资本约束机制。 笔者以为,银监会一定要慎重审批次级债发行,非发行不可的银行,一定要扣除其持有的他行次级债。只有这样,才能能让银行感到补充资本金的伤筋动骨之痛。 (余丰慧,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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