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被质疑因暴利挤压电力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发电不积极引发电荒。国家电网副总经理舒印彪称,电荒主要由电力供求关系紧张引起,和电网的利润没有关系。去年,国家电网资产2.1万亿元,利润450.9亿元,舒印彪称利润率低于世界企业和央企水平。
有道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发电企业不积极生产,要说也没理由把板子打到电网公司身上。事实上,导致电荒的最直接因素的确只能是电力供应的不足,只要供电的瓶颈没有出在电网公司的输电能力上,而且电网公司没有故意对电力上网人为设置障碍,“电荒”这事儿似乎还真与电网公司无关。
不仅如此,按理说,你发电,我送电,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之间本该各司其职,井水不犯河水,双方不仅不构成竞争关系,甚至还是紧密合作、相互依赖的商业伙伴。假如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高,无电可送的电网公司也只能资源闲置,无利可图。从这个角度看,认为电网公司挤压了发电企业的利润,从而导致发电企业积极性不高,并继而引发电荒,的确不符合行业上下游之间协同合作的商业逻辑。
不过,仅凭上下游关系便能保证行业间利润分配的公正性,这一假设要想成立,其实还需要更多前提。例如上下游之间必须势均力敌,而且各自必须有充分竞争,无论是上游还是下游,都不能处于垄断经营的格局。否则,一旦在行业上下游某一层级出现了垄断者,原本上下游之间相对自由的流动,必然会更多被垄断层所钳制,利润也更多被垄断层所截留,继而形成对上下游行业的挤压。已被很多行业所证明的商业逻辑,电力行业并不例外。
然而,对于“电网暴利”挤压发电积极性的指责,电网方面却觉得冤枉,甚至拿出“利润率低于世界企业和央企水平”作为证据。不过,账面利润低于世界企业和其他央企,并不能说明真实利润不高,更不能被作为没有暴利的充分依据。事实上,所谓利润,说白了就是收入减去成本,但暴利却未必会老老实实地反应在账面利润上,而是极有可能隐蔽在畸高的成本之中。除了早已是公开秘密的高薪与高福利,“集资建别墅”、以及其他的公款开销,其实都将计入成本开销,假如没有暴利支撑,这样的开支显然难以为继。
基于上述视点,国家电网的账面利润并非否定暴利的充分依据,垄断的电网对于电力行业上下游的挤压效应,即便电网公司自己无知无觉,并不代表就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真要从根本上求解“电荒”,与其通过提升电价来提振发电企业的积极性,倒不如首先理顺电价的形成机制。而这个电价机制绝非屡屡被提及的终端电价上涨,而是形成电网运营的多主体竞争格局。除了电价要竞价上网,电网费用也同样需要竞价或限价。否则,即便涨了终端电价,多出来的利润空间恐怕还来不及激发起发电企业的积极性,便已又被垄断的电网悄悄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