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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维松:收入分配待解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3日 09:58 作者 龚维松
      从去年开始不断“诱惑”大众的提高收入预期在本周达到高潮。个税改革草案周三终于进入立法实质阶段;紧接着,大街小巷热议“涨薪”传闻,最终,发改委不得不出面否认在起草大范围涨工资方案,并称无此权力。在CPI高企之下,老百姓希望工资上涨的心情可见一斑。
  目前个税调整草案被认为是“小步前行”,在保护中产阶层、按家庭单位计税、免征额考虑地区差异等方面都缺乏制度安排。仅提高免征额,这与十年前国务院就提出的“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目标相去甚远。十年时间,已不算短,难怪有委员开始要求“如果现在拿不出最终的改革方案,能否拿出一个改革的路径和时间表?”
  个税改革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腰包”,更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十二五”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综合配套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调结构”的举措开始密集出台,但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发展态势依旧。在经历了连续两个季度的回落后,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在今年首季止跌回升,房价上涨预期也再度增强。受制于收入分配的现有格局,消费仍在扮演“短板”角色,而且,在涨价预期下,一部分消费能力也“被”提前透支了。
  消费不足,不仅体现在总量上,也反映在消费的内部结构上,其中,最明显的“不足”便体现在房地产消费对其他消费的“挤出效应”及高端消费“爆发”与普通消费“平稳”的巨大差异上。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畸形”与社会收入悬殊造成的消费能力不对称有很大关系,这也是按照收入价格比来衡量房价高低在中国失效的原因所在,因为目前有钱人的“扫楼”能力已远远超过“可支配收入”这个范围,这也造成了普通群众不得不一再追涨的抢购现象。
  消费不足、不平衡,并非独立问题,消费作为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其“跛足”已开始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健康推进。
  社会收入分配格局设计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收入提高了,内需上去了,才能打破依靠出口“过日子”的旧方式,才能解决产出过剩,走出外汇占款过多—国内流动性泛滥—资产价格暴涨—通胀加大—普通群众消费能力进一步“被下降”—继续依靠出口的恶性循环。
  而按照未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社会结构来构建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则可以让社会收入分配有一个相对透明和可调节的机制,并稳定社会的消费预期。收入问题解决了,内需跟上了,经济结构调整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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