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11:03 |
作者: |
马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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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本月26日在上海举行的“十二五”城镇化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本世纪以来,国内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了50%,而城镇人口只增加了26%。这意味着,我国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而且基本快了一倍。造成上述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地都在搞开发。
我们知道,城镇化是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空间上看,城镇化是多种要素向特定地区集聚的过程,特别是经济要素和人口要素。也就是说,城镇化的本质应该是人的城镇化,即从产业上实现由从事农业向从事包括工业和服务业在内的非农产业的转换,从居住和生活方式上实现由农村向城镇的空间转变。
但在我国,情况显然并非如此。我国的城镇化加快推进,更多是一种土地的城镇化,是一种“摊大饼”式的扩张模式。其结果就是,我们的产业不断向城市地区集中,城区的土地不断扩张,但是人口没有相应的大规模向城市地区迁移,致使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大大高于人口的城镇化。究其原因,就在于土地城镇化以后,城镇可以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的利润回报。
在“十一五”期间,尽管城镇化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很多地方为了获得巨额土地财政而城镇化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城市规模问题。现在许多地方城市规模越搞越大,城市布局既缺少对自然的尊重,又缺少对历史人文的尊重,非常短视。几年搞下来,结果是交通拥堵、房价昂贵、商务和生活成本骤升。
其次,许多地方由于引进了商业开发,导致所在地原居民被边缘化,使不少农民沦落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影响了社会和谐和稳定。近年来耕地被占的农户中,仅有1.5%的人得以安置就业,5%的人得以转为城市居民。同时,由于城市过度扩张,导致周边农地迅速消失,城市农副食品运输距离加大,环节增多,造成了持续性、结构性物价上涨的后遗症。
那么,今后应该如何推进中国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抓紧清理阻碍城镇化的各种制度性障碍,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节奏,防止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其次,要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取消城乡户口差别,使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和居住在乡村的人口,都能够享有享受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机会,况且这本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城市成长的轨迹,也是城市扩张的脚步,犹如自然界的生长,无法阻挡。但是别忘了,人与自然的共生、人和人的和睦相处,才是城市最和谐的风景。早在二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我们不得不问:缺少了“人”的城镇化,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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