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5日 15:53 |
作者: |
何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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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 楼市“二次调控”下,问责地方政府成了一个重要的关键词。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发布文件,相关部委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落实不力者将被追究责任。 近年来,中央的调控政策屡屡落空,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导致中央一些看似严厉的调控政策,总是剑走偏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状?主要是地方政府存在着抵制调控政策、维持房价上涨的十足动力。 在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其实是真正的闷声发大财。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收收入占据了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今年5月,社科院出具的房地产蓝皮书尖锐地指出,地方政府得上了“土地病”,导致房地产发展绑架了城市建设,也绑架了地方政府,引发了诸多问题和危害。应该说,房价过快上涨与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三个环节有关,但其中,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土地财政尤为值得警惕。近年来屡创历史新高的土地出让金即是一个有力佐证。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1.5万亿元。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房地产“绑架”地方财政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土地财政的依赖让地方政府想方设法打土地出让金的主意,这是土地出让乱象的深刻根源。 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还有一个更为现实的根源。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在中央政府默许和鼓励下,地方政府大肆融资和投资,一手造就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这颗定时炸弹。据最新“出炉”的地方融资平台清查结果,截至6月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6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发现有问题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2万余笔,涉及贷款金额约2万亿元。因此,为了拆解这颗定时炸弹,逃避惩罚,同时为了保证GDP增长率,地方政府更需要通过不断地卖地来维持或增加财政收入,来充实地方融资平台的资产。 中国房地产市场区域化特色十分明显,中央政府调控政策能否收到预期效果,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执行力。毋庸置疑,楼市调控屡屡不力,问责制度缺位是一个重要因素。事实上,每一轮房地产调控其实都提到对地方政府的问责问题,然而,几年下来,房价过高问责地方政府似乎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但像本轮调控如此三令五申的,的确罕见,看来,起码在问责上,这回不只是说说而已。但笔者觉得,要真正实现对地方政府的问责,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问责地方政府还需要更多的制度建设。 首先,问责地方政府官员,应该由谁来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它们有这个权力吗?从几年的实践来看,问责地方政府,都是相关部门在自说自话。此外,调控房价不力究竟如何判定,房价过快上涨又如何量化,对地方政府如何问责,应该问什么责,这些都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或规定。 其次,要求地方政府官员对调控房价守土有责,这些光口头上说说并没有真正的约束力,只有建立了各级政府对基本房价有了可测量、可报告、可检验的问责制,并且把该问责制量化进其业绩考核指标时,地方政府官员对调控房价才能有真正的压力和动力。 再次,要彻底改变地方政府对调控政策的阳奉阴违,摆脱现有的土地财政才是最关键所在。房地产调控需要的前提条件是,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束缚,通过其他税收以及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改革,使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与民争利的大地主。近期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物业税”,被认为是一个有效办法。社科院的房地产蓝皮书称,将征收土地出让金改为征收物业税,一方面可以有效扭转政府的短期行为,迫使其提供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物业税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且不影响未来的“土地收入”。 问责地方政府,可谓切中了房地产调控的要害。但当务之急,需要的是出狠招而非说狠话。三部委的文件已出,关键就看他们如何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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