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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永:遏止“碾伤不如碾死”的潜规则泛滥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17日 09:44 作者 李富永
 
  9月7日发生在江苏新沂的3岁半男童被倒车的宝马车反复碾轧、致使当场死亡的惨剧,再一次深深地刺痛人们的神经;而车主见状后不予施救、反而扬长而去的情节,自然让人联想到“碾伤不如碾死”的冷血潜规则,提醒人们危害交通安全的行径,有的可以用“酒驾”这样的遁词遮挡,有的则无所遮当,而是压根儿就是想牺牲别人的生命。
  一个3岁半幼童,这对一个家庭,该是多么大的伤害。我作为旁人,尽管不是亲眼目睹,尽管事情发生在千里之外,但是那淋漓的鲜血仿佛溅洒到我眼前,血腥的情节如同身边上演,兔死狐悲之感笼罩我的心头,因为我日常生活中在马路上遇到的事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演化成的惨剧,也许是我,也许是别的幼童。
  因为我也身临其境。小区内外,道路两侧成了停车场,行人被夹在路心,一旦哪辆车倒车,就面临被冲撞的危险;一旦行人是3岁半幼童,同样也有可能上演江苏新沂这样的惨剧。
  过马路同样也危险。在飞驰的车辆前,行人莫不战战兢兢。固然也有个别傻大胆敢闯红灯,但此时被撞,他将承担“撞了白撞”的后果;更多的情况是,明明是行人的绿灯,可是总是车辆从眼前夺路而过,全然不怕刮蹭行人。对那些右拐的车辆而言,没有红绿灯限制,什么时候都是绿灯,什么时候行人都要让他。
  如果是骑自行车,就更危险了,道路被机动车霸占,不时有机动车从身后追过来。北京望京将台路不久前就演示了这样的危险:骑自行车带孩子的母亲因前面有停放的车辆而靠左行,结果被后面高速行来的车辆夹在中间,惊惧之下自行车倒伏,孩子被车轧死。不知道是否有人还要指责骑车人技术不高。
  车与人关系的不平等,其实是人与人的不平等,一些开车人侍强使横。首先是一些特殊牌号的特权车横冲直撞,连交警也奈何不得;其次是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平时作威作福惯了,开车时习惯依然;其三是一些国人的劣根性,但在许多事情上区别对待熟人和生人,在单位似乎还谦恭些,到了马路上就变了,只知道让别人让他。
  近年来,“看车!”“找死呀?!”这样的呵斥少了,说明行人知道躲避车了,但是车祸却更加泛滥。随着汽车的普及,几乎每天都在各地发生。据公安部统计,全国平均每年有5万人丧生于车轮之下。和发达文明的国家相比,中国每辆车肇事的比率高的惊人。为什么?人家车给人让路,中国则相反是人躲车。除了这个区别外,谁还能找到其他的区别?
  我并不奢望车给我让路,我只盼该我走时车辆别抢,就谢天谢地啦!
  而“碾伤不如碾死”这样的冷血逻辑,则是蛮横意识的极致。这些人的想法是:倘若只是将人碾伤,肇事司机将承受一辈子的赔偿负担;而若是将人碾死,那么司机只需要负担一次性的赔偿及刑罚。于是一些本只是将人撞伤撞残的司机,事后却不惜触犯法律及道德的底线,反复将人碾轧致死。
  看似有形之人,偏偏人性泯灭而兽性泛滥。让这样的人掌握方向盘,岂不是授之以飞驰的凶器?令人可怖的是,这样的人不一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没钱的肇事者,反倒更有可能做这样的选择。这就怪中国的制度有问题了:撞死人判得太轻,尤其是恶意撞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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