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时代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2日 15:04 |
作者: |
褚朝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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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0日,上海律师富敏荣向媒体求助:千龙网记者阿良发表针对一家私营企业的批评报道,休假期间遭山东莱阳警方追踪调查,因害怕成第二个“仇子明”,阿良只能“潜伏”式继续休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阿良表示,“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宣传部门进京公关,当地警方追着调查记者,这些事情让我深感惶恐和愤怒。”
富敏荣律师提供的信息显示,阿良的信息源,是来自某基金的男子。不难想象,这一次的报料,同样是源于不同势力的资本较量。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不久前另一财经媒体的记者,因发表了一些不利于一企业的新闻报道,引起当地警方的通缉。深挖之下,发现是两个家族企业的恩怨在其中发力作祟。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相关记者与资本集团有利益关联,但舆论认为记者可能被资本当了枪使,只怕不是妄谈。
今日社会,资本大佬们寻枪的冲动,表现得更为明显。最近接二连三出现某品牌商品有毒含毒的新闻,可是这些商品被送去检验又发现无毒。受害商家甚至含泪哭诉,说是同行恶意竞争利用媒体发布不实消息。
2004年年末,曾有这样一件事,河南上蔡县有一家生产面粉的企业,其面粉品牌叫“豫花”。当时有媒体接到举报,称该面粉增白粉超标。但报道中将国家标准0.06克/千克错报为0.006克/千克,错误得出了增白粉超标14倍的结论。2004年10月31日,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判定“豫花”牌面粉相关添加剂含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事后证实,此毒面粉风波源于销售市场上两个不同品牌之间竞争,其中一品牌举报了“豫花”,而记者在报道中将国家标准弄错,导致 “豫花”牌遭受重创。这位记者将国家标准弄错,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至今不得而知。但其被商家当枪使攻击竞争对手,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记者不必担心自己被当枪使,只要秉持中立客观的立场、怀抱有益于真相呈现的宗旨,具备足够的调查、分析和判断能力,有两家企业相互报料抖对方的丑事的机会,更容易发现有益于消费者利益的真相。
最近发生在媒体与企业界的一些事情,让相当一部分媒体人士害怕成为枪。怕,有怕的道理。如果事情没弄明白,胡乱放枪,伤及了无辜,害了良民百姓,真的成为被人随意摆弄的棋子了,那确实是大大的不该。
身为媒体,确实应该时刻清醒地记得,媒体是公器,而不是任何一个利益方的帮手,记者的天职是发掘真相、还原真相,而不是帮助某个利益集团隐瞒真相或者利用捏造的证据去搞垮竞争对手。作为公器,媒体还理应担负打抱不平的责任,替被冤枉、被恶意攻击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正本清源。
在我看来,记者不仅不必担心被当枪使,还应该勇于去当一把不会被金钱收买的枪。如此,甲乙两方中有一方指证另一方提供的产品危及了公共安全,如果属实、证据确凿,即便甲方的用意就是要搞垮乙方,也应该勇敢地去当这把枪。
在两个企业的利益面前,公共安全这类公共利益无疑更为重要,记者如实报道、不夸大歪曲就是了。所以,若有益于公共利益和民众安全,利用资本之间的矛盾揭露某些不良资本的罪恶,这种枪,当当也无妨。不仅要当,还要快、准、狠地扣动扳机,开火。
当心“媒体竞争”被利用
我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担忧,那就是所谓的媒体竞争会被不良资本所利用,个别为资本所惑的媒体沦为真正的枪手。所有媒体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现实:媒体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以致常常出现甲媒体报道了某事之后,乙媒体会迅速出来刊发完全相反的报道,闹得凶的甚至相互攻伐。
在媒体市场化的大环境下,同地、同质媒体的竞争更加激烈。这种竞争,常常会导致媒体之间除了抢独家、抢首发以外,有时不免会彼此拆台。 这些熟悉媒体圈的公关公司,手里握着大把公关费,必然全力去寻找可以利用的媒体当枪手,让其有选择性地发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攻击竞争对手。这种情况下,媒体更加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去深入调查和发掘,并客观公正报道,加倍提防当事企业隐瞒真相误导媒体伤及与其有竞争关系的媒体。
对虚假或不实报道,作为同行当然不能包庇和纵容,揭露和纠正同行不实或者是有偏差的报道,是新闻人的职业要求,但揭露和纠偏应用扎实的调查采访和客观的文本去实现,而不是用口水。
在今天,资本时刻不忘寻找新闻枪手,或向竞争对手开枪,或向消费者发射烟幕弹。媒体如何避免成为不良资本的枪,如何利用不良资本之间的竞争转身向不良资本射击,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而面对资本的诱惑,中国媒体人也需不断成长、进步。 作者系新京报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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