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在明年3月之前,全省各市州、省直机关各单位都要完成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制定、汇编工作,公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权力清单”,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权责意识等方面的意义显而易见。尽管“权力清单”涉及了“越权时如何监督”的问题,但监督权力不应仅是越权时的监督,更多的是对权力运行和操控的监督。因此,仅仅划定权力的边界,监督仍显“单薄”。
一般情况下,民众即使了解了官员所拥有的权力,也会因不知道监督的范围和方式,而无从发挥监督作用,使得“权力清单”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在列出“权力清单”的同时,也应有相应的“监督清单”,明示在监督官员是否公权私用、是否进行权力寻租等问题时,公众究竟拥有怎样的权利,又该如何把这种监督化为对权力的制约或者问责。
(山东 辛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