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财经评论
巢江淮:“化税为薪”当心“化为乌有”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3日 07:43 作者 巢江淮
 

 

  税收政策除了具备调节和杠杆功能外,亟待赋予“藏富于企”、“藏富于民”的功能,亟待强化“胡萝卜功能”。很多人建议国家进行税制改革,少收点,让企业与百姓多分享点改革成果,进而刺激经济发展。

  5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结构问题进行了密集调研。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这项建议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的提议类似。人保部所提议的“化税为薪”的方式正好能够在国民收入分配上做一些转移支付。

  减轻部分行业企业的税负,以“化税为薪”或“减税增薪”的名义,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一是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及其所在行业乐于接受;二是实现职工的工资增长,职工很欢迎。其实,不以任何名义,有的行业与企业都到了该减税的时候。不久前,有媒体对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显示,就企业性质而言,民企的税负明显高于国企;就行业来看,化工税负最高,交运设备税负最低;就区域来说,广东省税负最高,青海省税负最低。

  我国是一个高税负的国家。《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显示,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在2007年发表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内地的税负仅次于法国和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去年底,《福布斯》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几年前,我国的税收增幅就大大高于GDP增长,现在依然如此。高税负不利于经济增长,这已形成社会共识。

  “化税为薪”,表面上看可以一举两得,但操作起来可能很复杂。一是,被纳入“化税为薪”的行业和企业,有两个参数必须考虑:税负与职工平均工资额。低薪的行业和企业未必税负高,会不会再减税?高税负的行业和企业未必低工资,会不会“化税为薪”?二是,化税未必一定能用于涨工资。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强的前提下,难以保证“化税”一定“为薪”,不排除有的企业“又吃粽子又蘸糖”。

  “化税为薪”,看上去很美,但要当心“化为乌有”。税收政策除了具备调节和杠杆功能外,亟待赋予“藏富于企”、“藏富于民”的功能,亟待强化“胡萝卜功能”。很多人建议国家进行税制改革,少收点,让企业与百姓多分享点改革成果,进而刺激经济发展。如果仅仅以“增薪”为目的的“减税”,减税只是权宜之计。只有站在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新审视现行的税收政策,才能高起点进行税制改革。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上市公司税负榜公布 平均税负民企24%国企10% (04-06 08:42)
·上市公司税负民企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 (04-06 07:51)
·吴睿鸫:期待税负更多转化为国民福利 (08-25 08:30)
·税负加重 多家金融机构逃离伦敦 (07-28 08:03)
·公平税负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 (12-13 09:47)
·“用税抚民”更显价值 (12-04 13:45)
·税负不患高而患不均 (12-04 10:00)
·宋桂芳:中石化与税负究竟谁更委屈 (12-01 09:29)
·阿西:汽车产业振兴税负宜更优惠 (01-16 09:58)
·消除通胀基础须降低总体税负 (12-28 09:0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