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也好,欧盟迟迟不肯承认也罢,可能体现得更多的是国际政治的博弈。而实现法治转型,则是中国市场经济迫切的内在需求和长远的必由之路。
就在美国宣布将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后两天,欧洲议会主席布泽克却表示欧盟仍未考虑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布泽克的理由是中国还没有“达到欧盟认定市场经济的标准”,即中国还没有“施行”一些法律法规,譬如有关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
布泽克将市场经济地位与该公约挂钩,自然“是在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衡量其他国家”,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欧盟利益;但是,他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缺陷,也算击中了要害。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建立在公开透明的游戏规则之上,并确保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恪尽公共责任。就此而言,中国的市场经济还有进一步完善与提升的不小空间。
按照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的说法,中国在转轨时期面对两个过渡:一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二是从原始市场经济到“好的市场经济”即法治的市场经济的过渡。可以说,中国现在已经基本实现了第一个过渡,建立起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已经建立起法治完备的市场经济。
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缺陷,至少体现在这两方面:一是政府在对市场过度参与和干预的同时,在某些方面,却没有做好自己该做的、管好自己该管的;二是公民尤其一些底层群体的基本权益缺乏制度保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没能充分分享发展成果。这两者,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因为政府该做的和该管的,紧要者就是对于公民产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的保护。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重要的法治支撑。
一段时间来,一些外资企业的劳资纠纷成为舆论焦点,这实质上可归咎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缺陷。当年为吸引外资,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在法治的“双轨制”上形成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当人们指责“血汗工厂”的过度加班、工资压榨时,首先要追问的恐怕是,为什么得到宪法和工会法授权的工会组织竟形同虚设?为什么相关法律法规中保障劳动者联合起来与资方平等博弈的工资集体协商难觅踪影?近日,本田在华企业出现停工事件,其导火索就是企业内部中外员工工资天差地别,但是“同工同酬”已经白纸黑字地写进了劳动法,为什么一些外企可以不予遵守,反而让国内工人的血汗,成就老外的就业机会?公民权利的缺失,就是法治的缺失。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市场经济的法治转型与中国经济模式的转型也密切相关。在旧的经济模式下,广大廉价劳动力的人口红利创造了中国式奇迹,但也是国家在现代化道路上所付出的巨大社会成本和沉痛代价。这样的成本和代价,不应由他们继续承担下去。而要拉动内需,转变经济模式,必须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改善民生。这种改变,不只是说劳动者向资方要更高工资,更重要的是要在法治轨道上,让应有的公民权利得以保障。
美国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也好,欧盟迟迟不肯承认也罢,可能体现得更多的是国际政治的博弈。而实现法治转型,则是中国市场经济迫切的内在需求和长远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