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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木:开征已水到渠成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8日 08:15 作者 徐光木
    环境税作为一个新税种,在世界各地的命运各不相同。总的来看,这个颇具前瞻性的税种正在争议声中渐次得到认可。这充分说明,环境税已完成从新生事物到初步成熟的转变。
  然而在我国,环境税却没有这么幸运。因为只要一听说要增加税种和税收,公众的第一反应就是政府又在想方设法加税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又将越来越重了。所以,环境税在我国说了这么久,一直难以提上议事日程。
  其实,环境税作为一种税赋本身必将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只是其一,其本质在于通过税收项目的设立达到某种特定目的,比如暴利税是针对垄断企业的暴利征税,以平衡企业所得等。环境税同样如此,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然后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环境税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污染对环境的破坏,这固然会增加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变其成本收益比,但更重要的是,环境税能迫使企业重新评估自己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才是最重要的。
  机动车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贡献者,理所当然要对环境污染负责。众所周知,机动车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环境负担,机动车所排放的尾气业已成为大气污染的最大污染源,并且,随着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的日益增多,环境还将面临着更大挑战。在这种前提下,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重要调节手段,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已经或正在着手征收环境税。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8月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8亿辆。如果把经济增长对汽车巨大刺激作用计算在内,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还将大幅度增长。这向我们传达了两组信息:一方面,机动车的更加普及势必会刺激内需,从而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环境压力还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由于汽车排放日益增多所导致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将会使我们应接不暇。可以说,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已经水到渠成。
  此外,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还具有非常大的示范效应,因为环境税的涉及面非常广泛,最新调查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到目前共推出了375种环境税种,如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等。由此看来,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还只是第一步,但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我们既要做到依法征收,同时也要让环境税收充分服务于环境保护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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