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首次提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1月11日《扬子晚报》)
2009年部分国有大企业纷纷进入房市,制造了不少“地王”。这种疯狂拍地的行为,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员的话说,是不利于房市健康发展。普通民众对此的体会则更加直观,甚至有些沉痛,因为正是国企不断制造“地王”,使得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愈加强烈。在买房愈加艰难的背景下,这些国企成为众矢之的,也就难以避免了。
去年年初,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有企业纷纷表态,承诺“不停产、不裁员、不放无薪长假”,为经济恢复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民意基础。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民意基础往往会转化为企业发展所急需的“软实力”,因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种切实有效的办法。
同样是在2009年,同样是国有大企业,却展现给公众两张完全不同的脸。
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它是实现国家战略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力量。从这个角度说,国有企业不仅是微观经济的主体,而且是帮助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工具。但现实中很多国企却并未时刻服务于宏观调控的大局,对于房价上涨的推波助澜便为中国经济的未来蒙上了厚厚的阴影。
国企疯狂拿地一方面是企业逐利的天性所致,另一方面,其疯狂拿地到了被指责缺乏社会责任的程度,也有其特定背景。其一是四万亿投资中的相当一部分落入国企口袋,国家信贷又对国企大力扶持,因而使其有钱疯狂拿地;其二是地方政府出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断推动地价和房价的上涨,而且上涨的预期一再加强,国企的逐利天性自然被调动起来。
原本应该督促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重要的两股力量,却成了诱使其缺失社会责任的主力,这说明不能仅怪国企,而更应该从社会的大环境上思考。
事实上公共政策、公共利益等词近几年才经常被提及,这方面不仅是国企的短板,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短板。社会责任履行得好的企业因此获得应有美誉度的氛围也没有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国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尽善尽美,显然并不切合实际。
能否构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使得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时有动力,而不履行时会受到约束,是国企的事,更是政府和社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