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近年来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有关这方面的消息还是引得人们忍不住要去关注。近日,一则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财产申报的新闻,就有很多网民留言表达看法。
广东省委在有关文件中透露,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的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自去年初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后,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陆续推出各种版本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管在申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但都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问题也在去年两会和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夕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倘若广东能下决心将“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在全省推开,虽然还是被严格限定在一定范围,我认为其意义要比前三地更大,毕竟广东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而且,其针对的是党政“一把手”,如果最后“一把手”都能接受这种监督形式,那么,再在各级官员中推行开来就相对容易多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该制度的推出没有阻力,相反,阻力还是相当大的,否则,也不会在十几年间仅仅停留在几个城市的试点上。正是为了减少出台的阻力,一些人大代表曾力主给予官员三年过渡期,一些学者也主张应先在新提拔的官员中实行。这些建议都可以讨论和研究,以便在社会中形成一种舆论共识,这也是在为该制度的最终出台做舆论准备。
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认为不妨换一种角度来认识此一问题。目前社会只是单纯地把官员财产申报作为一种杜绝和惩治官员腐败行为的手段来使用,自然这是必要的,从世界上实行该制度的国家来看,其出发点也都基本上着眼于反腐。但对于中国来说,如果仅仅从反腐的意义来理解它就有些狭隘了。也就是说,中国要建立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虽然其首要和主要的功能也是为了反腐,但它实际上还能起到促进政治改革和民主化的催化剂作用。因为不论何种腐败,最后总是要表现为或者它最终的目的是要获取财富。如果一个官员采取种种手段后仍不能把权力变现,那么,他追逐权力进而追逐利益的动力就可能大大减弱,也就可能更有意愿接受无论是来自外部还是内部的对自己的监督和制衡。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权力变现的机会太多,而现有的反腐措施又不太见效。如果任由腐败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会葬送改革开放大业,最终也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因此,财产申报制有必要成为执政党的主要反腐“利器”。因为就像市场既可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为社会主义服务一样,财产申报制这种被证明能够有效反腐的所谓“市场中性”制度,是可以为执政党所用而又不构成大威胁的。
从政改的角度看待官员财产申报制,虽然这一制度固有的功能没有发生变化,但它超越了反腐的层面而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从而能够增强全社会和执政党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使官员群体认识到推出这一制度并不是要“故意为难”他们,这有助于在思想和认识上减少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