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09年度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出炉,杭州、成都等10市入选。这则消息赫然登上了媒体的醒目位置,随同配发的是载歌载舞的颁奖典礼图片,气势不可谓不恢弘。
在我看来,这个事情既荒诞不经,又劳民伤财。据报道,本届评选由某周刊联合中国市长协会主办,组委会在100个地级和县级候选城市中进行了历时4个月覆盖60多万人的独立入户调查,全国各地参与调查的累计近3000万人,场面堪比国家统计局的全国普查,这得花多少钱啊?
据说调查内容涉及城市的自然环境、交通状况、发展速度、文明程度、房价、人情味等25项指标。倘若这个评选有公信力的话,那不用说,组织调查的专家们作出的是具有诺贝尔奖水准的贡献。主要是基于两点:其一,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对主观感受的测度、比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诸多的诺贝尔奖得主认为,主观感受是不可衡量的;其二,诸如房价、发展速度、人情味这些不同性质的指标,是如何可能加总在一起的?据我所知,诺贝尔奖得主阿罗就对这种问题束手无策,他被公认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
即便撇开这种技术性的问题不谈,则要问“幸福城市”的主体是谁?总不大可能是“城市”本身的,一堆钢筋水泥筑就的城市是无所谓幸福感的。所以,幸福感的主体应该是“人”。那么是哪些人呢?是城市里的人对自身幸福的评价,还是外城市的人对某座城市的感受?如果是后者,比如外地人对杭州和他所居住的城市进行比较,见到了西湖的美,却感受不到高房价城市里的房奴的苦,而得出杭州更幸福的结论,这种评价我只能说是无聊。若是杭州市民自己的评选,那就得问,是哪些市民感受到了幸福?
记得前几年有这么一个新闻,说是有机构研究表明,农民的幸福程度最高,超过了城里人。其实这事我还真信,尽管农民与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差距达6倍之多,但幸福感这玩意说白了就是内心的感受,你只要觉得自己幸福了那你就是真幸福了。彼时网民骂声一片,有人说农民的这些幸福是 “低层次的幸福”、“麻木的幸福”,我是不大同意的。其实,坐稳了的奴隶的幸福感超过主子、成天能吃饱喝足的猪比痛苦的苏格拉底更幸福,我认为是完全可能的。
所谓幸福感城市评选,把它当作游戏随便玩玩,倒也罢了,大张旗鼓、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地进行,则未免有些荒谬了。要是主办方用于评选的钱最终竟来自纳税人的话,那这种评选看来还是赶紧叫停为好。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