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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听证会不能让公信力“潜水”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10:21 作者 常宁
 

  只有把听证会的“公开透明”当作谋求公众利益最大化的渠道,才能得到公众信任

  即将举行的福建福州市水价听证会近日遭遇质疑——从公开征集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的8名消费者参加人、3名旁听人,只有一人愿意公开身份,其余的10个人选择了“潜水”。

  在此之前,关于听证会的各种消息引人关注:宁夏银川市水价听证会,据听证代表披露,支持涨价的代表能够获得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即使超时主持人也不会终止,而持不同意见的人发言时,往往是刚过5分钟就被提醒时间到了;甘肃兰州水价听证会,讨论的是水价该不该调的问题,但会议给出的两个方案是一个涨3毛,一个涨4毛,结果可想而知。

  听起来这像是一个悖论:以公开、公正、透明为特色的听证会,反倒引来“不透明”、“不信任”的质疑。

  这种“不信任”并不是一开始就产生的。事实上,起初,人们对听证会充满期待,希望通过听证会,能让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从而让民意引导决策。随着听证会的普及,人们却发现有的“听证会”只是“听”而不“证”。在一些地方或是垄断行业,涉及公共利益的听证会往往流于形式。听证会上,常见的景象不是各方声音交汇、各方观点讨论,而是你好我好的一团和气。

  听证会的“不透明”,最终会让公众质疑听证会的真实性,以至于会形成一种基于惯性的“社会不信任”。舆论对北京水价听证会的追问就是这一惯性思维的典型体现。实际上,为了尽最大可能做到公开透明,北京市发改委不仅公布了听证会代表的名单,广邀媒体旁听,还将听证会挂到网上直播,但对听证会的结果,依然有不少公众表示质疑。

  听证会的尴尬,说明人们不但关心某一个行业的经营情况,而且也对听证会制度本身抱有更多的期待。设立听证会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决策民主,让决策更符合民意,流于形式的听证会,既无法维护公共利益,又会让公权力的权威受损。

  因此,改进和完善听证会的相关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把听证会的“公开透明”当作谋求公众利益最大化的渠道,才能得到公众信任。人们要确认的不仅是维护公平的程序,还有捍卫公共利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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