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深圳地区开展业务的三家银行——建行、中行、招行表示将新增和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标准,其中都将跨行取款的费用从原来的每笔2元提高到每笔4元,翻了一倍。这是继上月工行宣布上调多项个人业务收费后,银行业掀起的又一波个人业务收费涨价潮,引发消费者和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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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集体调高
手续费不合理
近期深圳市民去招商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业务,都能看到一张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的通告,该公告称,“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对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境内ATM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境内ATM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则相应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取款金额的0.5%”。而此前,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一般是2元/笔。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则于6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我行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增加和调整几个收费项目”,其中借记卡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调整为4元/笔。中国银行也将从7月17日起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也是从目前的2元/笔调整为4元/笔。中国银行客服工作人员称,这一调整适用于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
经过媒体报道后,三家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的消息立即在网民中引发了争议。有的网友说:“银行的服务没有跟上,服务价格就成倍上涨,很不合理。”有的网友则表示:“银行仅仅出个公告就涨价,有单方面毁约嫌疑。”也有网友表示:“随意涨价,无视民生,根源在于银行业的垄断!”还有人猜测,是否因金融危机对这些银行的盈利造成了影响,这些银行借涨价来赚取更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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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这次银行上调个人业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此次收费项目调整属于市场调节范围,建行收费前已严格按照要求,将收费方案由建设银行总行统一报银监会备案,并按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建行深圳市分行提高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主要基于两点:
一是银行所付出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发卡行按3.0元/笔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0.6元/笔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再加上银行付出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也就是说,建行银行卡客户每在他行ATM机上支取一笔现金,建行发生的成本远远超过调价之前仅向客户收取的2元手续费。
二是通过价格手段引导持龙卡借记卡的市民免费使用建行的ATM设备取款,提高设备利用率。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近年来建行在网点布局和自助银行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深圳市共有101个营业网点,401台ATM机,406台自助存取款机等。
据银行人士透露,银行个人业务收费涨价始于2006年,目前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的主要银行现行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标准均为4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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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银行服务不能停在口头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表示,目前国内银行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都在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很难说这次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是垄断行为,事实上有不少中小企业都表示目前暂不上调个人业务费用。问题的实质是相对于普通消费者,银行过于强势,出现了责权不对等的问题。
比如银行说,提高收费是为了“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但显然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上涨到4元之后,银行这方面的服务不会立即得到提升。什么时候提升,得到多大的提升等信息也不会及时向消费者披露,消费者因此很难得到自己被尊重的感受。事实上,目前消费者去银行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过长、资源配备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银行方面需要在提升服务方面下大力气,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口头。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说,这个事件透露出来的是国内银行的社会责任感不足。带头涨价的银行主要是国有大型银行,这几个银行都比较赚钱,它们获利后应想到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