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再次传来没啥用的好消息。
国家人保部就“职工年休假制度”一些有争议问题作了明确。其中,新进入用人单位的职工,其连续工作时间可与原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
日益明晰的释疑,能看出相关部门的良苦用心,只是这可能对多数渴望休假的人没有任何意义!
穷尽目前带薪休假的所有政策,都仅仅正面规定了职工拥有这种权利,但却看不到对这种权利的有力保护。
也就是说,根据已有的政策和法规,如果老板拒绝给你放年假,你其实找不到切实可行的应对方式。
现代法治的基本内涵就包括:有权利必须要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称其为权利。
“纸上的权利”必须有具体的实现途径,才能从“纸”上走进现实生活,否则这种权利就是虚无,甚至接近于欺骗。尤其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必须有救济渠道才能争取到维权资源,制止侵权才成为可能。
明白了这一层含义,再看带薪休假的好消息,只余叹息。
在我国,对政策和法规的担忧高度集中于救济渠道的不畅通,甚至已经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瓶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推出之时,大众就多有反面声音。人们并非认为条例立法本意有什么问题,“非议”普遍在于,此种权利没有救济,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改变生活?
这次国家对年休假制度再次明晰,依旧没有消解带薪休假制度的根本瓶颈:在资方高度强势的情境下,不能休假的人们如何在不对抗老板的情况下维护权利?毕竟目前就业形势严峻,为年假炒老板是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已近一年半,我们还没有听到过此类案例。
由此可见,目前带薪休假制度最需要完善的并不是此等细枝末节,我们急需国家为休假权利提供更多的救济渠道。
此前人们之所以怀念黄金周,并非是这种集体休假的制度有多好,而是全国休假的方式让多数老板的加班企图变得意义不大———客户们都休息了,员工加班又有何价值呢?也就是黄金周的政策执行成本很低,而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成本则极高,甚至超出了普通员工的承受能力。
对于这条新闻,一位山东网友说得好:“墙上画马不能骑,纸上画饼不充饥。”
只是,人保部的官员都是公务员,有关专家也多为“事业编”,他们不见得都能理解底层大众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