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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可以给金融高管减税吗?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3日 08:10 作者 李华芳
 
  李华芳
  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人才先行是一个共识。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近日就说,将贯彻落实“抓紧修改和完善上海市在集聚金融人才、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服务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而集聚人才又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吸引外部的人才到上海来,其二是留住目前已经在上海的人才。因此,在《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一审“草案”中就提到: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的金融人才在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给予优惠或者提供便利。
  除去户籍新政和各种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外,另一个重要的话题是要不要给金融高管减税。金融人才如果可以区分层次的话,那么金融高管将会占据极其重要的层次。而一位金融高管的职位变动往往会影响一个团队的变动,所以,吸引和留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才,对于上海而言,将是一项迫切而要紧的任务。
  但这个任务很不轻松。中国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目前的起征点为2000元人民币,最低一级税率5%,共九级,每级递增5%,最高一级为45%。而金融高管的工资往往比较高,适用较高或最高累进税率的较多,而这一个税税率大大高于周边地区。现实情况是,只要在中国工作超过180天,该高管全球所有的收入都要按照中国的税收水平来交税,这使得他们可能面临45%的高额税率。而此一税率在新加坡和香港地区差不多为15%至17%,与中国内地相差几近30%。
  这也是何以多数金融高管尽管面对上海的各种优惠,依然选择居住在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原因所在。换句话说,如果税收减免政策不松动,上海所能提供的优惠就还不够吸引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减税将会对广纳金融人才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
  浦东新区日前出台的税收优惠方案是:对于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管,按照其当年个人所得税的40%给予补贴,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位的骨干人员,也可按照其当年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的20%给予补贴。此外,符合一定条件机构的高管,还可获得相应的住房或租房补贴。浦东这一方案实际上是打了个“擦边球”。因为目前内地的个税属于中央地方分享税,即中央和地方分别留下个税的60%和40%。浦东的税收优惠方案相当于“先征后返”。或许,作为国内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利用其“先行先试”的政策来一个变通,采用较为实际的做法,是现实政策限制条件下的一种最优选择。
  但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金融业的高工资广受非议。这不免使上海地区为金融高管减税变得更加困难了:任何增加金融高管收入的行为,可能都会招致舆论的反对。事实上,在《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二审意见中,就修改了原有对金融人才的优惠规定,将“在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给予优惠或者提供便利”,改为“提供便利”。而浦东新区目前实施的高管免税政策的具体效力到底如何,也还有待观察。这就是矛盾的现实:给金融高管免税可能是一个吸引人才的不错主意,但出台的时机以及具体的措施将会直接影响效果。
  下一步如何选择,将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颇费思量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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