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6日 16:10 |
作者: |
胡海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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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经济的主要差别不仅在于计划或市场,更在于构建计划或市场的原则--“命令”或“交易”。如果不能摆脱“命令”的制约,真正按“交易”原则来构建市场,这样的市场就很难充分有效地发挥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计划”与“市场”并非两种经济的主要不同区分两种经济的主要不同需要依据它们各自特有的,而不是双方共有特征,否则,难免会混淆两种经济的性质。传统的区分恰恰如此,计划和市场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共有,而不是各自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深化,有关概念逐渐演变成:如计划经济是一种供给导向的经济,一切依照计划进行,集中资源进行强制分配,讲求公平,缺乏效率。市场经济则是一种需求导向的经济,一切按需求来进行,生产目的是满足需求,按照市场供求分配资源,讲求效率,公平不够。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排斥市场调节、利益导向这一内在缺陷……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两个定义至少是不够严格的。首先,市场经济并非没有规划和计划,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都有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计划、就业计划和货币供给计划等。其次,计划经济不仅也有生产的盲目性,而且也有重复建设、地域发展不平衡,以及周期性危机等市场经济的许多局限。 既然计划与市场,以及它们的长处和局限都为两种经济体制所共有,那就不能以此作为区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主要依据,而要深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及市场运作的原则中,去寻找区分两种经济的依据。 “命令”与“交易”是划分经济的主要依据“命令”还是“交易”,可以比较充分和集中地体现在各种价格的决定和调节上。发达国家的货币供给变动和利率变动,大都需要通过国债买卖来进行,而我国则只需发一纸命令。发达国家对普通商品价格的干预要改变商品的供求,而我国则直接规定商品价格的上下限。这才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根本不同。 改变货币和商品的供给或需求,就是管理层通过价格变动,诱导有关经济主体与之交易,这就不仅需要尊重对方的利益,并且要让对方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主体有权不买或不卖某种商品,但是,管理层可以变动价格,使交易对方有利可图。只要价格不到位,交易就不能实现和成功。而在计划经济的操作中,价格基本由管理层单方面决定,经济主体只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过去计划经济中的所有价格决定和变动都要如此,现在转轨经济的利率、油价、电价和煤价仍然徘徊在以往的轨道中。 “命令”或“交易”不仅在于两种经济的操作方式,更在于它们的构建和管理原则与理念。计划经济一度强调国家计划具有法律意义,企业和个人不能有丝毫的违背;后来则突出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现在或明或暗地批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这些都表明计划经济与转轨经济的计划编制与运行,都无需特别考虑经济主体的利益。尽管转轨经济中的企业和个人利益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但是,国家计划更为重要的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经济主体只能服从命令,而不可能与管理层进行平等的交易。而在发达国家,国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都必须兼顾经济主体的利益,管理层不能简单地要求经济主体作出牺牲和奉献,而只能通过“交易”,在双方利益都得到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保障计划目标的实现。 可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主要差别不仅在于计划还是市场,更在于计划编制和市场运行的原则。以“命令”为原则的是计划经济,以“交易”为原则的则是市场经济,以“命令”为主导,以“交易”为补充的则应该是转轨经济了。 对经济性质判断错位的弊端如果按照以往的市场经济概念,我们可能以建立“交易”场所和“交易”体系为目标,并且以为只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完成了市场化改革,这就会造成改革目标的错位和改革实践的不到位,使得我国经济有市场经济之形,而不完全具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功能。这种情况已经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价格失常,导致资源配置错位。按照市场的构建来判断市场经济的改革,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因为我国目前90%以上的商品价格都已经放开,价格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功能判断,我国目前的价格体制还远未能具备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以至于管理层一直深深为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所困扰,商品的价格至今不能充分反映商品的效用。 第二,利率扭曲,致使宏观调控抓手缺失。从表面上看,我国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等一应俱全,资金供求双方也可以在这个市场中直接见面,谈判“交易”决定价格。但实际上,我国的金融市场却不完全具有引导资金合理流向,实现资金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功能,导致我国央行不能不进行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短期中矫正市场扭曲的同时,又使得市场陷入更为严重的长期扭曲。甚至连完全放开、完全随行就市的同业拆借利率也都是扭曲的和倒挂的。 第三,操作异化,造成市场运行失序。在转轨经济中,商业银行自主选择的空间有了前所未有的扩大,但是利率高低和资金流向等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由央行直接决定,甚至央行还能通过政治思想工作,定点要求商业银行买入央票。 最后,坐标错位,误导整体经济的运行。我国有10%占国民经济的权重大的商品如能源、大宗商品、煤水电和资金等价格没有放开,它们服从命令前提下的扭曲,一定会成为其他商品定价的参照,致使其他商品的定价也相应扭曲。 市场化的关键是以“交易”替代“命令” 我国管理层用太多的行政命令限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因此不能自主套利,资金不能自由流动,难以从亏损市场转移到利润市场中,这就无法消除超额利润和亏损,不适当的利差将长期存在。由此形成的利率和利差既不能反映资金的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也无法形成均衡的利率和利差的体系。失去了这个基本条件,任何一个利率变动都不能带动套利资金流动,也就没有其它利率的相应调整,包括“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准利率。然而,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以“交易”为基础的市场中,因为央行不能“命令”商业银行,而只能与之“交易”。商业银行套利的主权未曾削弱,资金的逐利性不被扭曲,利率就成了资金的风险和期限的价格,由此形成均衡的利率和利差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变动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就会带动资金的相应流动和所有利率的相应调整,同业拆借利率才成为“牵一发动全身”的基准利率和央行宏观调控的抓手。 进一步说,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之所以不能调控存贷款利率,甚至低于存款利率,也因为管理层的太多“命令”。因为,管理层已经直接决定了存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就不仅无法主导存贷款利率,甚至倒过来被存贷款利率所主导。这就势必扭曲同业拆借利率,进而扭曲存贷款利率。同时,管理层又“命令”商业银行贷款不得超过存款75%。商业银行为了避免资金闲置,白白支付存款利息,就只能在同业拆借市场低息拆出,这就出现拆借利率低于吸储成本的怪像。这些情况在“交易”决定的市场中不会发生,因为央行不能直接决定存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才能决定存贷款利率,所以央行调控同业拆借利率,实现对存贷款利率的调控。同时,央行不能命令贷款占存款的比例,商业银行的全部资金,除缴准备金的以外,都能得到充分的运用。 以上分析表明,用“命令”构建不起真正的市场经济,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不仅是构建有关市场制度,使之取代计划制度,更是用“交易”取代“命令”。只有最大限度地消除市场中的“命令”,才能建立起名副其实的市场和市场经济。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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