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3日 14:11 |
作者: |
潘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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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采取适应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在刺激住房消费一项,文件称从2008年12月1日起,市内购买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不过到了2月2日,又有媒体报道称,重庆的购房抵税政策遭遇来自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质询,近期可能无法顺利执行。 进入牛年,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观望情绪依然浓厚。在春节期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个一线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同比分别下滑约96%、26%、84%和13%。可以说,短期内房地产的颓势难以扭转。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会有一些地方政府想要亮出“购房退税”或者是“购房入户”之类的杀手锏来刺激房地产市场。 不过,从过往的经验来看,“购房退税”对于刺激房地产市场销售确有一定的作用。1998年,上海出台了“购房退税政策”,而上海的住房销售面积也迅速上升,到了1999年突破了1200万平方米大关,比1997年的616万平方面翻了近一番。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虽然这一政策的初衷是想提倡个人买房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但在一段时间之后,住房销售面积的上升更多地是因为投资、投机型消费的上升,对于真正的自主型需求的拉动作用却相对较少。 尽管政策规定购房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或差价换购商品房所支付的购房款与购房贷款利息总额之和,但并没有限制购房的套数,使得许多投资者或是投机者获得的退税优惠程度远远高于那些中低收入者。这部分购房者也享受退税,不仅让财政部门很难控制退税规模,对地方财政造成很大压力,更是用大多数纳税人的钱养肥了一小部分投机客,这与政策的初衷可以说是背道而驰。 另外,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与当年相比也有着很大的不同。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复苏需要自主型、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上升来拉动,而不是投资型消费可以拉动的。当年我国宏观经济的走势维持向上的走势,但现在我国宏观经济依然处于一个探底的过程之中。在这种经济继续下行的预期之下,即使出台购房退税政策,对于自主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拉动作用依然有待观察。 记者认为,目前出台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应该将保民生、保市场、保消费放在首位,而不是变相地维持高房价、维持开发商的高利润以及投机需求。通过合理引导房价走势,使之与居民的实际购买力相符合,从而启动整个房地产市场。至于像“购房退税”这一类的政策,在合适的时机由中央政府统筹安排推出也未尝不可,不过退税的范围、尺度依然应该遵循保民生、保市场、保消费的原则,避免投资泡沫再一次过度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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