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三五”规划建议稿的解读来看,高层已经下决心要改变监管体制,以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近几年的教训也表明,金融监管似乎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在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越发明显之际,创新总是能够找到监管盲区。因而设立更高层面上的混业监管部门以解决监管体制问题,便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中央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成为了建议内容。这预示着,当下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有可能出现变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有可能被纳入考虑的方案之一是,设立更高层面上的混业监管部门,比如“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而该机构的首要职责或将包括统领、协调各条线金融监管部门,监测交叉性金融风险,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报道援引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
目前被讨论的一种可能性是,针对混业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这块设立专门的机构,例如‘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来承担监管职责。但设立这个组织也要考虑许多问题,比如设立这个委员会之后,央行的独立性和主导地位如何来保障等。
本来一行三会是有部级协调机制的,但这两年混业金融风险的暴露非但没有因此减弱,反而愈演愈烈,当然这也和当下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创新有关系。
金融监管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现行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开始于1997年金融危机过后,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分业监管在当下的金融业运行中,一方面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在应对一些金融创新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上周表示,“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的金融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大幅降低,‘影子银行’体系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的功能边界逐渐模糊,金融微观效率不断提升,但宏观脆弱性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继续坚持分业监管的模式,将中央银行排斥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势必会大幅降低,极有可能在中国出现类似于欧美等发达市场爆发的金融危机隐患,近期的股市大幅波动就是典型的例证。”他说道。
东方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也认为,中国现在经济、金融处于快速变化之中,各管一块的监管路子肯定是走不通了,需尽快转向统一监管,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覆盖全部金融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称,如果没有专设机构,那么监管权责上很容易发生公地悲剧效应。针对某一领域,没有对口的直接负责部门,而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协调监管,相应的乱象就有可能会出现。
央行牵头?
对于未来“大金融监管”的可行路径,目前业界看法不一,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提法也还处于文件层面。不过,构建由央行牵头的“超监管机构”,在各方的建议中呼声最高。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9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的个人观点也是“央行作为牵头方和引领者”。
郭田勇称,鉴于央行是金融基础设施的管理者和市场流动性的最终提供者,考虑到国际做法并结合中国国情,目前应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做好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有机结合、宏观文件与微观激活的有效统一,为此,需构建由央行作为牵头方和引领者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至于这种直接负责部门出现之后,王剑认为待监管机制改革完善,对于金融业而言,是多了一道保驾护航,监管漏洞导致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不管对微观主体还是对宏观而言,这无疑都是大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