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
随着全球分享经济快速增长,基于互联网等方式的创业创新蓬勃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各类众创空间、孵化空间遍地开花。
政策层面上,自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众创空间”,近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大力支持发展专业空间众创,科技部也印发了《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鼓励积极利用“众包”、“众筹”、“众扶”等手段发展众创空间。
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黑龙江外,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专门支持众创空间和各类孵化器的政策或关于推动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地政策大同小异,以财政奖补为核心的各种优惠、补贴、奖励等是主要手段,有的地方甚至提出未来3-5年内发展众创空间的数量要求。
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现有众创空间的功能并不完善,很多只是充当“房东”甚至“二房东”的角色,缺乏对创业者的配套服务。并且在这种遍地是扶持的情况下,有些地方出现了“拉郎配”的现象,众创空间里进驻的并不是创业项目,甚至出现了以众创空间之名,行商业地产之实的情况。
21世纪宏观研究院认为,众创空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方面成为“双创”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也应避免一哄而上的状况,各地众创空间政策更待细化和有针对性,并做好把关。
众创空间的三类政策支持
继上世纪80年代“个体户”创业潮、上世纪90年代“网络精英”创业潮之后,此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第三次创业潮的形成,众创空间是其中最大的亮点。
今年3月底,国内首个区域性众创空间联盟在上海成立,随后北京、广州、杭州和成都等地也都纷纷成立。
在创客热情高涨的长三角地区,众创空间不仅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苏州等创客聚集度较高的城市出现,在绍兴、嘉兴、扬州等二三线城市也开始兴起。
据同济大学《长三角地区“众创空间”调研报告》,截至今年上半年上海已有创业苗圃71家,累计预孵项目5300多个,孵化器149家,在孵企业近7000家。
众创空间快速发展的背后少不了地方政府的支持,且不仅在省级政府,一些地市、区级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众创空间扶持政策。政策出台的时间是从今年2月至今,密集出台在最近的6月到9月,大致有3类,一是贯彻国务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一类是各省的创业行动计划,还有一类是专门针对众创空间的支持意见。
各地还设立了短期内众创空间发展的数量目标。如安徽省提出“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旨在两年内在合肥、芜湖、蚌埠等中心城市建成10个以上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示范性众创空间;天津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到2016年,全市每所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独立学院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至少建设3至4个众创空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山西提出到2017年建100个众创空间。
根据各省市发布的文件,地方政府对众创空间的政策支持大致有三类:
第一类是资金支持,其中包括直接奖励和税收减免。
天津市设立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1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浙江省每年对全省排名前20位的众创空间,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山东省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除此之外吉林省发挥税收政策作用,对孵化机构内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初创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的税收减免和直接奖励在目前出台政策的省市都有体现。
第二类是空间支持,其中包括对众创空间的场地支持和减免企业租金费用。
江苏省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按照3年逐年递减比例的原则减免租金;福建省则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孵化用房补助;云南省更是规定众创空间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原则上在500平方米以上,入驻30个以上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并为其提供3年服务,其中第一年提供免费入驻服务,第二年按市价的3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市价的50%收取租金。
第三类是便利化支持,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吉林省允许初创企业和电子商务专营企业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为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地址,实行“一址多照”并允许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扩大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而河北省对众创空间创业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实现“三证合一”、“先照后证”、“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同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还有河南省,努力推进“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
需探索打造创业生态系统
众创空间在备受热捧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
由于社会长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化重视不够,创新创业的专业化培训水平低,因而创客显得“不够用”了,有些地方为了完成指标,企图通过“拉郎配”实现立竿见影的效果,将不是创业的项目放入众创空间。
上述同济大学调研报告就指出,在对长三角地区的众创空间进行调研后发现,众创空间“有店无客”、人员参与度低,长期保持活跃参与人数不多。针对创业者、创客所进行的调查表明,出现这种状况并非偶然。
众创空间的真金白银政策,也让地产行业看到机会。许多开发商也瞄准了各类“创客空间”。比如优客工场、SOHO 3Q、小样社区、万科云创客空间等。一方面这是地产业的转型之举,但是如何避免以创客空间之名,行商业地产之实十分重要,名不符实的众创空间对于创客们来说是压力而非支持。
除此之外,与国外创客空间发展成熟相比,当前中国很多众创空间配套服务不到位,办公环境成本高、宽带网速慢,难以获得有效的技术、信息、金融等支持,而且缺乏产业链或产业生态的支持。创客空间很多只是充当房东的角色,只负责提供场地,但是众创空间更多的是一种创业文化、氛围、环境和社区的概念,注重的是综合服务能力。
科技主管部门也一再强调,众创空间绝不是大兴土木的房地产建设,而是在各类新型孵化器的基础上打造一个开放式的创业生态系统。
21世纪宏观研究院认为,当前众创空间已处在风口上,但是要屹立风口还需自身完善。在这一点上,地方密集的政策可以为众创空间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需防止一哄而上。政策的着力点应更注重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和差异化,适度引导各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从大水漫灌式的财政奖补到精确滴灌式的有针对性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