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向全国人大首次提交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订终于进入“冲刺”阶段。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分五节进行了明确,其中机动车大气污染位列第三节。作为大气主要污染来源之一,机动车排污如何治理,成为当下改善空气环境,特别是改善灰霾天气的重要工作之一。
对于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经济观察报专访了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
经济观察报:在谈到大气污染时,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被认为是三大主要来源,你如何看机动车排放之于大气污染?
颜梓清:现在说到大气污染,谈论最多的就是灰霾或雾霾,其实它有个专业名词,叫光化学烟雾。像汽车或工业企业等,它们在运营时会向大气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一次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在阳光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会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参与光化学反应过程的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的混合物,形成有刺激性的烟雾污染现象就是光化学烟雾,也就是“雾霾”。
根据环保部 2014年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4亿辆,排放污染物4612.1万吨,空气污染总量中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70%,尾气排放已成为空气污染主要来源,是造成光化学烟雾和灰霾的主要原因。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此前做过一个报告,叫《试点示范城市机动车空气污染评估方法研究》,报告中数据显示,1999年北京城近郊区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的总量占大气中总排放量的34.4%。
不仅如此,2014年公布的北京市PM2.5源解析结果也表明,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0余万辆,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而且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到这几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6%、32%和56%。
不管是对大气污染的整体“贡献”,还是针对PM2.5的“贡献”,机动车的排放对于大气污染和灰霾的治理都举足轻重。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机动车排污的治理重点在哪里?
颜梓清:根据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所谓“在用机动车”就是登记上牌后的车辆。近年来,中国不断加严新车排放标准,全国大部分地方也已经开始执行国Ⅳ标准,但是,国Ⅳ标准的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现行的在用车排放标准限值相差10倍以上。
从这四组数据中可以看出,国Ⅲ和国Ⅳ的车辆排污量占到了总数的54.76%;排污量大于10克/公里的高污染车排污总量的“贡献”最大,占污染总量的68.95%,其中车辆年限在6年以内的车辆占31.23%,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下的车辆占45.22%;排污量大于5克/公里、小于10克/公里的超标车对机动车排污总量的“贡献”约16%,其中车辆年限在6年以内的车辆占37.07%,行驶车辆在10万公里以下的车辆占52.81%。因此,使用年限6年以内或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车辆在超标车和高污染车中的占比都比较大,应是机动车污染防控中不可忽视的车辆群体。
经济观察报:对于机动车污染防治,你有何建议?
颜梓清:准确检测是掌握车辆污染的重要措施,对超标车禁止上路行驶是必要的执法手段,另外,要鼓励车主自觉维护好车辆达标排放。举个例子,通过检测研究我们发现,车辆行驶到7000公里时,如不及时保养就会超标排放,中国政策对车辆保养的要求是进口车辆7000公里,国产车5000公里,我国私家车平均年行驶约1.5万公里,也就是说,新车购买后一年内需保养二次以上,才不会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