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保险“新省九条” 扶持信息平台试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10:51 作者:朱志超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2014〕75号文件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业界称为“新省九条”),这是广东省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一项重要部署,亦是继2006年之后出台的保险专项政策。

  本次“新省九条”,共列出22项重点工作的分工安排和时间安排。其明确了广东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安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

  具体而言,到2020年,广东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元/人,全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居民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险赔款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新省九条”确定了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五大重点领域:

  其一,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推动养老、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事业发展;

  其二,发挥保险服务灾害事故防范救助的重要作用,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巨灾保险制度;

  其三,运用保险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发展各种责任保险,加大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力度;

  其四,拓展保险支持“三农”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三农”保险发展机制;

  其五,拓展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的功能左右,引入保险资金加快投入广东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保险与现代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新省九条”提出,必须提高保险业自身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在提高保险业发展水平方面,重点是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深化保险业对外开放。

  在防范保险化解风险方面,重点是建立稳定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有关政府部门等角度提出一系列的举措。

  亮点举措:

  1、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

  2、 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工作,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3、 发展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长期护理保险;

  4、 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里医院改制,鼓励险资投资养老服务;

  5、 发展储蓄型教育保险,利用教育基金积累和保费豁免功能,保障投保家庭子女教育;

  6、 探索建立台风、暴雨、地震等巨灾风险的指数保险制度,逐渐实现保险资产证券化;

  7、 研究建立险资与我国重大建设项目的对接平台,鼓励险资参与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

  8、 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

  9、 支持中保信等数据管理机构在我省开展各类保险业信息平台试点;

  10、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扩大保险业对港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