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明年起施行政策制定挂钩环境影响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08:49 作者:蒋梦惟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历经四稿修改,新的《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已通过的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令所指定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这意味着,今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制定的经济、技术政策都不能与环境影响脱节,环保与否将对我国重大决策的形成产生更大影响。 
    现行《环保法》为1989年修改后正式颁布,本次是国家首次对该法进行修改。由于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社会对于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本次《环保法》的修改过程不同于其他法律,四次修改后才确定新版本所有内容。业内人士坦言,早年间,我国为追求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制定经济等政策时并未过多考虑环保成本,而这种做法近年来已经发生了明显转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等专家甚至建议,我国不仅应将环境影响列为经济政策制定的重要考虑,还应在基本法律中尽快确定“环境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