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政府职能边界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 09:51 作者:牛福莲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问题一:未来国家治理将有哪些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对于厘清和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侯云春指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要求健全制度建设,推进权力的合理配置和相互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他指出,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要改变过去过多地直接配置资源和过度参与经济活动的做法,把政府不该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转给市场、社会和中介组织,集中精力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迟福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日益增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面对比较突出的腐败现象,面对权力运行缺乏严格有效约束的现实,我们已经难以继续用行政控制、行政管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路求得社会长期稳定。

  迟福林认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三大任务:第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当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实现司法公开、司法运行去行政化和地方化等工作。第二,实行有效的政府治理,围绕“放权”、“分权”、“限权”,推进以公共服务建设为中心的政府转型,形成有效的政府治理结构。第三,是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在回答本报这一问题时表示:“做到了以下三点,也就实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各项制度与政策之间相互配套,文件上不打架;其次,国家治理与各级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以及公民自觉意识之间相互默契,挤压“潜规则”的存在空间;第三,制度与政策还要保持一定的“弹性”以应对当前快速多变的复杂形势,为进一步的改革与创新留有余地,并防止与缓冲矛盾的激化。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表示,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并下大决心落实政社分开,努力实现向社会放权和释放更多的公共空间。

  王名强调,政社分开不是削弱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不是政府退出社会,而是要在继续深化政府改革并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时,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厘清政府职能的边界。

  多年致力于政府管理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唐任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这一表述反映了历史的进步,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变化和政府由传统的管理向服务的转变,突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调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合作治理、共赢善治,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从一元单向管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转变。

  问题二:当前政府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全面深化改革,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我们该如何看待政府角色及其管理方式的现代转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代表、委员们对此也各抒己见。

  迟福林委员对此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一个历史性突破。我国未来5—10年的经济增长,将取决于能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能否通过转型改革释放增长潜力。“13亿人的消费大市场是我国的突出优势。问题在于,在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下,这个巨大潜力难以释放出来,从而难以转化为现实的增长优势。”

  在迟福林委员看来,当前政府角色转型仍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政府权力缺乏法治规范,过多、过滥干预市场;市场监管没有法制化;经济司法地方化的矛盾比较突出;竞争性地方政府模式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许多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上还没有真正破题等。

  在政府管理学者唐任伍看来,当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障碍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的体制惯性。长期以来,政府无所不管,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二是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仍然习惯于人治、管制,缺乏法治和服务的本领,治理手段落后,不善、不愿服务。三是利益集团的盘根错节。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的主要原因。

  唐任伍指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由全能型向有限型、人治型向法治型、封闭型向开放型、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这实际上是政府自身的一场革命,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闯过了这一关,就会柳暗花明;闯不过这一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

  针对这一问题,杨雪梅代表认为,用“成绩很大,问题很多”来评价政府,两者并行不悖。约束“掠夺之手”,强化政务公开与社会的监督,就成为政府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她举例指出,当前教育公平问题就很突出,如何实现机会平等,破除权贵资本与文化资本的串谋,就是政府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此外,杨雪梅认为,当前政府转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放弃包办一切的理念,依靠群众,重视草根的创造力,认可体制外的合法性。“自发力量要远远大于人为设计的力量。”

  问题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基本思路是什么?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思路应是怎样的?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

  侯云春委员建议,未来要进一步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精官简政,实行大部制和扁平化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

  迟福林委员建议,就建设法治政府来说,首要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改革行动方案,重点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实现由行政监管向法治监管的转型,并推动经济司法去地方化改革。

  就建设服务型政府来说,迟福林委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公共服务导向的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第二,尽快建立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第三,推进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杨雪梅代表建议,政府改革应顺势而为,拆除藩篱,把以往形形色色的垄断租金消解到社会公众的福利中去。当前政府不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核准制、注册制;以及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门槛与限制,取消对民办高校的歧视性政策,就是释放了这样的积极信号。

  唐任伍教授对此建议,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二要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三要加快法制建设,真正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权力行使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