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昌10日在该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述。
河北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作了九项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评比、达标、升级、排序、认证和表彰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刊登广告、接受有偿新闻、征订出版物;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提供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赞助,参加商业保险;不得要求企业接受指定培训、指定服务或者购买指定产品;不得干涉企业合法用工自主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提供借贷或者信用担保等。 (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河北出台新规严禁行政机关对企业乱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