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名称将“瘦身”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04:26 作者:
  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消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拟作一处修改,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月10日宣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此,有政协委员在小组发言中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名称太长,达14个字。此次改名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比之前的提法减少了4个字。
  据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建国以来新闻广电系统已经差不多有8次改名。建国初期叫做新闻总署、出版总署,两个牌子,两个正部级机构,1953年调整为新闻出版总署。1957年调整为国家出版总署,文化大革命时变过出版署,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又并到文化部,1987年变成国家出版局。2001年变成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现在又进行合并。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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